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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开审贩毒案 毒贩佛像藏毒

发布日期: 2007-03-09  //www.110.com  

    宁夏人田玉来、马清元,青海人马有文,广东人郑泽川、徐东雄、朱舜清(女)、朱坚辉等6男1女,在广州分别用佛像藏毒和方木藏毒等办法运输、贩卖毒品达269.92千克。 
 
    该案被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联手广东宁夏警方破获后移送到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期间,田玉来等人对管辖提出异议,最后,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仍由甘肃管辖此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田玉来、马有文、马清元无视国法,大量运输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郑泽川、徐东雄、朱舜清、朱坚辉无视国法,大量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1月16日,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该案件作案手法独特,涉案毒品量大,是建国以来甘肃省破获的最大毒品案。

  2004年11月12日,田玉来、马国祥(另案处理)在兰州预谋贩毒。2004年11月15日22时许,田玉来打电话给马有文让其去广州接毒品。当日,马有文乘飞机到达广州,在广州荔湾区康王5路惠城花园503房见到了马清元。11月17日上午8时左右,田玉来给马清元打电话,让马清元取出2.2万元,并告诉了一个叫“阿强”的人的电话号码。随后,马清元将一张写有阿强电话号码的条子和2.1万元现金交给马有文,马有文按照纸条上的电话号码与“阿强”联系接毒品事宜。

  经多次变换支付地,马有文最终在广州三九脑科医院附近一车场仓库内接了藏毒品的一批方木。随后,马有文租车将该批方木运到了广州市白云区江下村一事先租好的仓库。正当马有文和马清元在方木中寻找毒品时,被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办案人员与当地警方联手抓获,当场在方木中缴获海洛因206公斤。2004年12月3日,田玉来在银川市被甘肃警方与当地警方联手抓获。

  2003年7月份左右,马国祥以每公斤13万元的价格从“阿强”手中购买藏在汉白玉佛像里的海洛因50公斤。随后其给郑泽川打电话,二人经协商后以每公斤14万元的价格交易。马国祥又打电话给田玉来,田玉来指使马有文多次到广州市三元里地铁口处送毒品,郑泽川指使徐东雄在广州市三元里地铁口处接到毒品后,徐东雄又将接到的毒品分别在百顺台花园和侨爱苑分批多次送给了朱坚辉和朱舜清二人,本次毒品交易,马国祥、田玉来分别获利20万元,马有文、马清元分别获利5万元。2005年2月22日,朱舜清、朱坚辉在广州市广花4路百顺台小区1307房被甘肃警方与当地警方联手抓获。

  2004年12月15日,马国祥与郑泽川电话商定贩卖毒品,交易价格定为每公斤24.2万元。同年12月16日上午,郑泽川与朱舜清取得联系,双方商定以每公斤24.4万元交易,朱舜清提出先购买10公斤到14公斤海洛因,同时提出要先看毒品样板后接货,待接到毒品后先支付100万元,其余货款后付。

  同日上午10时许,郑泽川指使徐东雄在广州市三元里地铁口旁边,从马国祥的“马仔”手中接过一块350克的海洛因样板,随后,徐东雄按照郑泽川的指使前往广州市广花4路百顺台,将该海洛因样板送给了朱舜清,朱舜清收到毒品样板后打电话给郑泽川,说货的质量不错,要求再送一块样板。

  同日下午,郑泽川指使徐东雄在广州市三元里地铁口旁接过马国祥的“马仔”送去的另一块350克毒品海洛因的样板,随后,徐东雄按照郑泽川的指使前往广州市走马岗,将海洛因样板送给了一男子,12月18日,郑泽川指挥徐东雄从马国祥“马仔”手中购买毒品时,徐东雄在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地铁口被甘肃、广州两地警方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13.92公斤。随后,郑泽川也在广州市白云区机场建发市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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