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深圳铁路警方12日通报,当日,一名涉嫌合同诈骗案的在逃人员彭某,被深圳铁路公安处东莞站派出所抓获。
今年41岁的彭某是河南省商丘市人,高中毕业后彭某先后在河南、浙江、广东等地务工。2017年年底,彭某回河南老家,看到同村发小徐某买了汽车,又给家里买了新房,心里十分羡慕。一次聚会酒足饭饱后,彭某得知徐某在安徽开了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给客户提供银行承兑汇票和定期存单用于办理银行质押贷款业务的方式,收取服务费。由于服务费非常“丰厚”,短短半年,徐某就赚了不少钱。彭某听后十分心动,央求徐某带着自己一起干。徐某爽快的答应了。
2018年过完年以后,彭某就来到徐某位于安徽的投资公司工作,在上了几天班之后,彭某发现徐某公司根本无法给客户提供可用于贷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定期存单,但公司仍然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收取20%-30%的高额服务费。在成功收取服务费后便以各种理由认定客户违约,以此拒绝向客户提供汇票和存单。最开始,彭某担心事情暴露,不太敢名目张胆的拉客户来办理业务,但后来发现被骗取手续费的客户根本不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还真的认为是自己违反了合同规定。就算有客户提出质疑,徐某也总是能找到各种理由进行反驳,让客户根本没有办法取回自己的手续费。
于是,彭某很快就开始大张旗鼓拉客户,自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两人先后通过上述方法诈骗多名受害人服务费共计500万元人民币。2019年5月,彭某和徐某发现越来越多客户找上门理论,为了防止事情败露,两人便关掉了公司,分头躲藏起来。早年在广东打过工的彭某从安徽合肥一路潜逃到广东东莞。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踪迹,彭某在东莞期间一直租住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且经常更换,不敢在同一地区呆太长时间。自以为聪明的彭某不知道,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早已接到报警,他们的诈骗行为也被公安机关掌握。
9月10日,深圳铁路公安处东莞站派出所民警接到重要线报,得知彭某出现在东莞火车站附近的出租屋里,为不打草惊蛇,东莞站派出所民警连续两天时间,在出租屋附近观察,确认彭某身份并了解到彭某喜欢在中午最晒的时间段,趁着路上行人少,出门购买一天食物后,9月12日中午11时30分许,东莞站派出所民警成功抓获了刚从出租屋下楼准备外出的彭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