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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6名毒贩走私海洛因375公斤被判刑

发布日期: 2007-03-09  //www.110.com  
 

  广东最大宗海洛因走私案终审判决 16毒贩走私海洛因375公斤

  时报讯(记者 凌慧珊 通讯员 廖克强 朱明姣)记者昨日从黄埔海关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建国以来海关系统所查获最大宗毒品海洛因走私案中的20名被告做出终审判决:以走私、贩卖及制造毒品罪、转移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曾建基等3人死刑;判处何金水等2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梁某无期徒刑,邹某、张 某等其余10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十五年不等。

  据了解,法院还判决没收、销毁缴获的毒品海洛因375.2公斤、拟制毒前体N甲基麻黄素1948.4公斤,以及咖啡因等毒品25公斤;没收缴获的澳大利亚产手枪2支、子弹110发、弹匣6个、猎枪子弹3发;没收涉案毒资、非法所得人民币490万元、港币857万元;没收渔船、汽车等作案工具一批。

  案情回放

  2001年5至6月

  泰国毒贩梁某与犯罪嫌疑人何国明、何金水等密谋策划走私毒品。由梁某在境外组织货源;何金水等人负责购买船只和雇佣船员运输、走私毒品入境;何国明等人负责组织人员在境内运输、贩卖毒品和收取毒资;梁树强、谢某等负责保管、处理毒资和通过非法途径将毒资转移出境,从而形成了走私、运输、贩卖、收取毒资等“一条龙”活动的犯罪团伙。

  2001年8月

  何金水到越南附近海域接载毒品时,将梁某交付的3支手枪、几个弹匣和100多发子弹连同毒品一并走私入境。

  2002年1月18日

  黄埔海关缉私局接到有关线索后,立即成立了“1·18”专案组。

  2002年4至5月间

  4疑犯驾驶经改装的“深蛇x船”,配备卫星导航仪、卫星电话等先进设备,前往南沙群岛至越南附近公海偷运毒品,共走私海洛因375.212公斤入境。4月中旬,何国明、曾建基等人密谋用麻黄素制造冰毒事宜,并将近2吨麻黄素运到深圳市某处存放。

  2002年5月

  5月9日凌晨,黄埔海关缉私局对贩毒集团在广州等处的十个窝点统一缉捕,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何某、曾某等人,查获海洛因205公斤、手枪1支、子弹35发、查扣小汽车4辆、涉嫌毒资人民币325.9万元,港币763万元。5月10日,在广州市某小区住宅内起获海洛因170.12公斤;从深圳市某花园小区一出租屋内查获拟制作冰毒的麻黄素近2000公斤。5月13日至19日,在东莞、珠海、广州市郊等地将犯罪嫌疑人周某、叶某、何某、邓某等人抓捕归案。

  2002年9月16日

  该案侦查终结,移送至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悉,该案是建国以来中国海关查获的最大宗走私、贩卖、运输海洛因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于2002年“6·22”世界禁毒日当天,曾以《珍惜生命、拒绝毒品》为题对此案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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