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为玄武区法院治“老赖”动真格的行动鼓掌叫好。这些年来,形形色色的五花八门的“老赖”层出不穷,“债务人是老爷,债权人是孙子”“蔚然成风”,致使社会风气和社会诚信遭到了严重破坏。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打官司解决不了“欠债还钱”的问题,种种“地下讨债”应运而生,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带有典型的黑社会性质,扰乱影响着社会的秩序,破坏社会安定。要对这种恶劣的现象和风气拨乱反正,司法机关依法对“老赖”采取强制措施,堪称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从某种程度上说,“老赖”的滋生和蔓延,是司法机关执法疲软的必然结果。司空见惯的“赢了官司,讨不回钱”的现象,使法律尊严丧失,威信掉价。如果我们的各级法院都能对生效的判决,做到件件履行到位,让“老赖”没有“赖”的环境和条件,那么“老赖”就会日渐减少,诚信的社会氛围就会日渐浓厚。
不过,我们在为玄武区法院铁腕治“老赖”叫好的同时,也产生了浓重的疑团。报道告诉了我们两点事实,一是法院公布的“传唤被执行人”共33个,没有一个是党政机关或党政官员,清一色的民企老板或普通公民;二是在法院拘传和拘留的“老赖”中,也不见一个衙门中人,也是清一色的平头百姓。是玄武区法院没有碰上一个拒不执行判决的“官赖”?还是根本就不受理民告官的债务诉讼?不得而知,但愿玄武区没有“官赖”。
不过,现时社会的严峻情况是,“官赖”司空见惯。对此,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媒体三天两头有披露,可以说不胜枚举,有的党委政府办项目拖欠工程款,对法院的生效判决不屑一顾,就是没皮没脸地赖着不兑现;有的党政官员“白条”大吃大喝,吃垮了酒楼,喝砸了饭店,败诉了就是不还钱;有的领导干部或直接贷款或担保贷款,赖着不偿,也不见法院强制执行……更为恶劣者,有的地方公然堂而皇之地规定:涉及党委政府欠款的“民告官”诉讼,法院一律不得受理,这种“赖”已经沦为赤裸裸的“恶霸”了!
我以为,法院的“风暴执行”不能“见到老虎就烧香,见到兔子就开枪”,“铁腕”只对平民百姓逞能,而对“官赖”疲软暧昧,网开一面。这样“苛民纵官”的做法,只会与“公平正义”背道而驰。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必须官民一视同仁。从“官为民表”的意义上讲,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官员应该做遵守法律、诚实守信的榜样,所以,治“老赖”,当首先治“官赖”,否则,民心不服,法律不平,社会不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