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疫情暴发之初,口罩等防疫物资一时供不应求,曾因盗窃和诈骗犯罪两次服刑的汤某便嗅到了“商机”。他在朋友圈发布虚假货源信息,称自己手上有口罩进货渠道接受他人订购口罩,并向被害人作出“支付定金、货到付款”的虚假承诺,收取他人口罩订购款实施诈骗。
两个月内,汤某一共骗取张某等4人口罩订购款285万余元。由于没有货源,汤某除了一次通过低价购买口罩给被害人发货部分口罩外,此后一直未发货。为隐瞒真相,他又编造各种理由延迟发货,并通过收取后次被害人钱款向前次被害人部分退款的方式推诿搪塞,而其收取的大部分款项都被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
庭审现场。建德法院 供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信网络编造有防疫物资出售的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汤某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予以从重处罚;其自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罚。
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汤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