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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阳4名疑犯1月内杀6人获死刑

发布日期: 2007-03-26  //www.110.com  
资阳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资阳系列特大杀人案,近200名当地群众和受害人家属旁听了公审。经过一天的审理,昨日下午6时30分许,审判长口头宣判:何小峰等4名案犯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张某等相应的经济损失。

  开庭 200余名群众几乎挤满审理大厅

  昨日上午9时许,随着法官一声:“法警,带犯罪嫌疑人到庭!”一个萦绕在资阳市民心头近3个月的谜底即将揭开悬念。犯罪嫌疑人何小峰、何泽明、蓝勇、刘吏辉身着黄色的看守所号衣,在法警的押解下到庭。这几个平均年龄不足24岁的年轻人脸上稚气未脱,然而就是他们竟凶残地杀害了多人,法庭出现一片轻微的骚动。

  从2006年11月下旬到12月中旬,4人先后在资阳、成都市、成都龙泉驿区、隆昌、宜宾等地随机绑架、抢劫并无一例外地对受害人实施杀人灭口,致6人死亡。一时间,资阳人心惶惶。经警方近一个月努力,2007年1月5日,该案成功告破,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庭审开始时,群众纷纷赶来,旁听庭审过程。昨日,能容纳200余人的审理大厅几乎满员。而从宜宾、成都和资阳等地赶来的受害人亲属坐在前排,面容憔悴,神情悲伤。受害人吴某的父亲、一个60多岁的老人告诉记者:他要亲眼看见这些犯罪嫌疑人的下场。

   公诉 连害6命 案犯手段触目惊心

  上午9时许,来自资阳检察院的公诉人宣读了公诉材料。根据公诉材料和案侦进展,6起命案得以还原。

  2006年11月23日夜12时,31岁的邹某从金迪大酒店下班回家,在资阳和平路遭遇正在街上驾车“狩猎”的何小峰、何泽明。二何将邹某挟持,在抢得她的银行卡并逼迫她说出密码之后,犯罪嫌疑人何泽明分3次在资阳城区芭蕉林某银行自动提款机提走3500元。之后,两嫌疑人先后对受害人实施强奸,并在勒死了受害人后焚尸灭迹。

  2006年11月25日晚12时许,21岁的成都市龙泉驿区某幼儿园老师杨某在街边等待男友的几分钟内,驾驶租来的面包车的何小峰、何泽明从资阳一路流窜到此,并将杨挟持。在抢走受害人的银行卡之后,又将其强奸并杀害,后抛尸于一处麦地边并焚尸灭迹。

  此后,犯罪嫌疑人蓝勇加入二何的抢劫团伙。11月28日,34岁的成都市民谢女士和丈夫吵架后,谢赌气出门上网。29日凌晨1时至2时许,在跳伞塔被何小峰、何泽明、蓝勇挟持,在发现谢的银行卡里没有钱时,还胁迫谢打电话回家让家人给卡里打入2000元钱。次日凌晨,三人提取现金后,挟持受害人到广元方向,在对受害人实施强奸之后,由蓝勇等人勒死受害人,并抛尸于梓潼川陕公路边……

  2006年12月4日深夜,45岁的资阳某幼儿园老师陈某在资阳中医院后门处被何小峰一伙绑架。抢劫后,3人杀人灭口。蓝勇等视杀人如儿戏,他在动手杀人前甚至调侃了一句:“姐姐,来生再见……”2006年12月5日,陈某的尸体在资中球溪河中被发现。

  2006年12月6日7时许,3人在资阳城区绑架了驾驶别克君威车的李某。在抢劫后杀害受害人,并在隆昌境内将尸体放入该车后厢纵火焚烧。

  在刘吏辉加入了该团伙后,2006年12月11日,4人携带3把刀和一支仿64手枪流窜到宜宾,并于次日晚8时27分将驾驶天籁车的五粮液代理商吴某(35岁)绑架,在逼迫受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后,4人挟持受害人经成渝高速到成都,由新加入的刘吏辉在东洪路将吴杀害并抛尸。其后嫌疑人数次到银行提款机提取了6万元现金。

  公诉书认为,4人犯有抢劫、故意杀人、强奸、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目无国法,以暴力、胁迫等办法抢劫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为灭口又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手段极其残忍,当予以严惩。

  辩论 案犯当庭叫嚣 引起群众愤怒

  随着案情的公开,现场气氛几度出现波动。当公诉人在举证时,第一被告何小峰面带笑容,四处张望。他的挑衅举动立即招来受害人家属当庭哭骂,但何小峰不但没有悔过的表现,反而与受害人家属对骂。据何小峰自己供称,他实施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杀人,而抢劫仅仅是为了下一次作案准备经费。他的每一次表演都会导致现场的一片骚动。受害人家属伤痛气愤之下摔了3个杯子,但他公然挑衅:“用力点。”到法庭辩论的最后阶段,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

  第二被告何泽明的表现也十分嚣张,面对自己制造的6件血案毫无悔意。6条人命案在身,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两名被告人的嚣张气焰立即引来现场群众愤怒的声讨。

  而第三被告蓝勇求生心切,他是惟一一个聘请了律师为自己辩护的被告。在被逮捕后,他检举了2起抢劫杀人案,希望减轻罪行。在最后陈述时,蓝勇称自己上有父母,下有妻儿,将心比心……但由于他亲手参与杀害4条人命,因此现场一片哗然,他的陈述被受害人家属当场打断。另一被告人刘吏辉一直十分沉默,他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表示悔罪,称愿意接受制裁。

  宣判 4人一审被判死刑

  下午6时30分许,经过1个多小时的合议,审判长口头宣布了该案的刑事以及民事部分的判决结果:

  被告人何小峰、何泽明、蓝勇、刘吏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劫取他人车辆等财物,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何小峰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何泽明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蓝勇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

  刘吏辉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还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作出了赔偿判决。

  尴尬 民事赔偿兑现面临麻烦

  对72岁的吴及和老人来说,等到4名凶手死刑这一结果,是悲伤之外的一个安慰。昨日一大早,为了见证杀害儿子的凶手得到惩罚,他们一家专程从宜宾赶到资阳参加庭审。

  吴老的儿子吴某是宜宾五粮液酒厂45度酒的四川总经销,于去年12月被何小峰等人绑架杀害。老人告诉记者:他最大的要求就是严惩凶手,才能告慰儿子的在天之灵,才能告慰其他那五个同样被杀害的无辜生命!

  老人此前向4名被告提起了50万元的民事赔偿诉讼,虽然法院同时作出民事判决,但4名被告都表示,自己没有赔偿能力。吴老和家人都担心,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能否得以执行。

  受害人邹某的丈夫同样忧心忡忡。妻子遇难后,孩子和老岳母就此都失去了重要的支柱。昨日在庭审结束后,他第一时间找到了审判长咨询民事赔偿兑现的问题,但审判长告诉他,这是一个非常麻烦的问题。

  告别 刘吏辉母亲带刘幼子出席庭审

  在昨日的庭审中,除了刘吏辉的亲人,其他被告的亲属都没有到场。由于被害人亲属情绪激动,刘吏辉的母亲和继父只能悄悄地躲在大家的视线之外,在法庭的角落里关注着审理的进展。

  刘的母亲张某告诉记者,案发后,她曾经去探望儿子,但都没有见到面。她知道儿子犯了难以饶恕的罪过,听说今天开庭,她专门带着刘吏辉的儿子来和父亲进行最后的告别。9天前,刘的儿子刚满1岁。从他出生以后,他就没有再见过自己的父母。张认为孩子今后几乎再也没有见到父亲的机会,但由于人太多,他们也不敢到前面就座,只能在后排悄悄待着。

  关于赔偿,张某说,自己家里根本没有赔偿的条件。刘犯了重罪,就只能自己用命去赎罪,别无他法。中途休庭时,张某早早地等在通道上,盼望囚车经过时能与儿子打个招呼,但她没能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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