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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输37万公款物管员绑架上司(图)

发布日期: 2007-05-23  //www.110.com  

赌输37万公款物管员绑架上司


  昨日,三名被告出庭受审

  因挪用37万元公款用于赌搏无法归还,王修斌产生了绑架公司经理的想法,于是找来两名帮手,携带凶器闯入经理家中,逼他写下欠条,然后用欠条从公司拿走20万元。昨日,贵阳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挪用37万元公款赌博

  被告人王修斌今年26岁,捕前系某建筑工程局贵州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被告人祖国,今年25岁,捕前系遵义车务段调度员。
 
 
 
被告人杨孟勇,今年24岁,江口县农民。

  据3名被告人在法庭上交代,王修斌自2006年3月起负责收取物业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和水电费等费用,因沉迷于赌博,王修斌将收取的房屋租赁费和水电费等费用31万元挪用参加赌博。2006年9月22日,王修斌又以购买月饼慰问公司员工为由,向公司财务借支49000元,用于赌博。同年10月12日,王修斌又以拆迁为名,向机械厂财务借支拆迁备用金1万元,用于赌搏。

  找来帮手绑架勒索上司

  眼见这些款项无法归还,2006年10月,王修斌与赌友祖国预谋,准备绑架勒索王修斌所在公司的经理朱某某。2006年10月7日,祖国与杨孟勇联系,次日,杨孟勇伙同“老马”(在逃)到达贵阳,4人碰面后,王修斌向杨孟勇、“老马”提供了朱某某的详细情况并拟定了详细的作案计划。

  2006年10月9日上午,杨孟勇、“老马”携带早已备好的绳子、封口胶、匕首等物品,以检查漏水为由进入朱某某家中,祖国则到某培训中心登记了一个房间负责接应,王修斌在公司观察并通报情况。杨孟勇、“老马”进入朱某某家后,将朱某某捆绑,逼迫他写下20万元的借条,并要求他通知公司财务人员准备20万元现金。然后,杨孟勇携带借条及朱某某的身份证到公司领走20万元现金。

  3名嫌犯相继落网

  杨孟勇拿了10万元给祖国后,与“老马”逃离。当晚,祖国又将所得的10万元中的5万元交给王修斌。2006年10月27日,王修斌、祖国在贵阳市被抓获,11月7日,杨孟勇在广东省惠州县落网。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修斌、杨孟勇、祖国经预谋后,分工配合,采用携带凶器入室抢劫的手段非法获取现金20万,已构成抢劫罪;王修斌挪用公款的数额巨大,还构成挪用资金罪,应数罪并罚。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3被告人表示认罪。

  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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