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在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买了20余万元的保险金。有天她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说是保险公司给客户抽奖,她中了1000元,“你可以本人来拿,或者把身份证号和地址告诉我,公司派人给你送过来。”吴女士怕麻烦,就报出了身份证号码。
但这1000元钱,一直不见踪影。过了一阵,吴女士买房子要用钱,想退保,保险公司却说:你不是早就来签字解除合同了啊,20多万退保金我们已经通过网上银行打进了你的工商银行账户。
吴女士再掉头问银行,得到答复:你的账户已经挂失了,20余万元你也都拿走了。
她遂即报案。两个月后,警察抓到了那个假“吴女士”:她叫于丽,34岁,余杭人,高中毕业,2004年曾在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过两个月的保险代理员。
昨天上午9点40分,下城区法院,这个眼睛很大的于丽身穿看守服被带进一号法庭。
旁听的除了记者,还有两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嘴里一直念念叨叨。听说是于丽的母亲和姑妈。
女检察官说,2005年4月至2006年10月间,于丽伙同他人,做了假身份证、假退保委托单、假保全申请单、假遗失证明,假冒投保人名义办理解除保险合同,多次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骗取保险合同解约金共计45万余元。
6个受害人里有5个人,分别是于丽的舅妈和邻居。而素不相识的吴女士的电话,于丽是这么搞到的:打电话给以前的同事,说自己在做房地产,想集资,缺钱,需要一点客户名单。同事马上就答应了。
她为啥要骗退保金?一个字:赌。检察官说,前夫和家里帮她还过10多万的赌债,估计也是为了这个事离婚的,10岁的女儿判给爸爸,于丽一直在赌场上“闯荡”。
庭上,她哭哭啼啼地说,因为还不出赌债,去年女儿被绑架过两次,一次在缅甸,一次在杭州三堡,“我答应去骗退保金,他们才放我女儿,我实在是迫不得已……”
前夫的证言:“……她跟那些债主说:‘我女儿都在这里,还怕我不还钱啊!’她是去缅甸赌博,根本就是拿女儿当人质……”
检察官说,案发至今半年了,那45万元,于丽一分也没有还,以她的经济能力来看,估计也是还不了了,“这么大的金额,要判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