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最北端。木兰围场曾是清代皇帝举行木兰秋猎之所,围场的名字由此而来。这里一直民风淳朴,宁静祥和。但2006年国庆节前夕发生的“短信事件”打破了这里的宁静,更在当地广大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事件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以及当事人的不断申诉,使得事件的影响目前还在发酵着。
县里18位干部接到下流短信 妇联副主席因此被刑拘
2006年的国庆长假还有两天就要到了,像其他地方一样,县城的人们,包括机关干部都沉浸在即将过节的忙碌和喜悦之中。谁也未曾想到,一条突如其来的短信影响到了他们的心情和过节计划,也打破了小城的平静。
9月28日17时42分至17时56分,一条内容下流、矛头指向县人事局局长和副局长并涉及县委县政府的短信,由号码为13231482610的联通卡发出,8名县级领导和包括一些乡镇书记在内的10名科级干部收到了这条侮辱性短信。被侮辱人之一的县劳动人事局局长关利民,虽然未收到短信,但从别人的手机上看到了,于是在第二天即9月29日到县公安局刑警队报案。县公安局经研究后认为该事件已涉嫌构成侮辱罪,决定立案调查。
很快,卡的来源查清了。此卡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机齐庚伟几天前在御道口乡购买的。据齐庚伟说,在下乡的路上,他姑姑———县妇联副主席齐凤雁打电话给他,让他帮着买张手机卡,以备“十·一”旅行用。在到了该乡卫生院后,本单位的两位干部下了车,他就到卫生院对面的小铺子花50元买了一张卡,回县城的第二天他就把卡给了齐凤雁。
因为齐庚伟开的车有明显的标志,当天又在附近吃了饭,所以卖卡的人记得很清楚。
9月30日下午4点多,公安民警将齐庚伟带到公安局。齐庚伟交待了上述情况。
当晚8时许,齐凤雁被传唤到公安局刑警大队。她承认了卡是她的,但否认发了上述信息。对她的其他表述,特别是卡的去向,因为未作笔录,导致公安机关与齐凤雁及其家人说法不一,这也直接影响了县委领导对事情的判断乃至事件的走向。
公安局的说法是:齐凤雁当晚承认了卡是她的,但却是别人让她以她的名义购买后又交给了别人,具体是谁她不能说。询问持续到凌晨1点多,未获进展。考虑到齐凤雁是个女同志,情绪又一直很激动,还是副科级干部,办案人员便让其弟把她领回了家。对这样的说法,齐凤雁和她的丈夫王春雨予以否认。他们向有关部门和记者都表示,齐凤雁从未说过这样的话,这是办案人员编造的。
10月1日上午,刑警大队再次将齐凤雁传唤到公安局接受调查。办案人员之一、刑警大队教导员周剑介绍说,这次齐凤雁的说法变了,说这张卡不慎丢失了。鉴于她的供述前后矛盾,案情复杂,10月1日当天便对她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来又因为有合伙作案的嫌疑,公安局又将拘留期限延长至30日。10月31日,公安局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予批准。11月3日,公安局把对齐凤雁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期限一年。
因“不说实话”被免职 申诉矛头指向县委书记
一位副科级女干部,34天被关在看守所,这样的境遇和经历让齐凤雁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都遭到了很沉重的打击。她向记者表示,公安局对她经常传问审讯,最长的一次四五个小时,有一次,半夜里还对她进行了测谎,长达三个多小时。从看守所出来后,她经常精神恍惚,家里人天天陪着她。后来家里人动员她上班,说与同事在一起精神会好一些。这样,她鼓足勇气上了班。上班那天,家里人一直送她到县委大院门口。上班后,她强做笑脸,多数情况下是自己一人呆着。还未等她从这个事件中缓过劲来,又一个打击落到了她的头上。
12月6日,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决定,免去其县妇联副主席一职,并在一次会议上公开宣布了。齐凤雁说,在这之前,妇联主席、组织部门都没有找她谈过。而关于免职的理由,因为她没有去参加会议,当时不太清楚。而她所以没参加这个会,是因为她事先已打听到了免职消息。而她的丈夫王春雨通过打听得知,免职理由是“不向组织说实话”。
记者调查到的准确版本是,县纪委有个书面调查报告,报告说:“齐凤雁身为共产党员、副科级领导干部,涉嫌利用短信侮辱他人,且在全县造成较大影响。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信息是齐凤雁所发,不予立案,但齐凤雁前后所言互相矛盾,对党不够忠诚老实,不向组织说实话,不具备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要求。”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齐凤雁、王春雨觉得“忍无可忍”了。一位女同志,在县里能当上副科级干部,那是不容易的,也是很有面子的。突然职务没了,而且在他们看来是“莫须有”的理由。他们决定讨个说法,于是向省市两级纪委进行申诉,他们申诉的理由是:一是公安局搞有罪推定,而且超期羁押,刑事拘留长达34天;二是县领导干预司法。而且他们的矛头直指县委书记陈志乃。他们认为是陈书记直接插手此案,干预司法。而他们的依据是:在审讯期间,公安局领导多次向他们提起过陈书记。他们也找过陈书记要求早点放人,但遭拒绝。
而据记者了解,县里对这个案件确实很重视。县委常委会研究过这个事情。从办案力量也能看得出来。案件由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长李国军和刑警大队教导员周剑直接审讯办理,局长李秀春后来也亲自审问了齐庚伟和齐凤雁。
短信案件扑朔迷离 县委书记表明态度
案件本身也是扑朔迷离,多有蹊跷,不好理解。39岁的齐凤雁以前是计划生育局的干部,因为工作表现不错,又有一定文字水平,所以多次受到奖励。
2001年调任给一位无党派女性副县长做秘书。2003年提拔为妇联副主席。记者从侧面了解到,机关里的一些干部对她的印象不差,说她很“外面”(意思是很开朗,好打交道)。短信中涉及到的女性编办副主任还是她的同学,平时关系还不错。与人事局长更没有什么“过结”。怀疑她发的短信,似乎于理不通。她也向记者表示,信息确实不是她发的,更不清楚短信的内容,那张卡确实丢失了。王春雨也分析道,从短信直接涉及人事局、编办(注:人事局、编办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领导来看,发短信的人的目标和目的是很清楚的,怎么可能是齐凤雁呢?
而另据记者了解,齐凤雁与县委书记陈志乃也没什么冲突。陈志乃原为宽甸县常务副县长,后调任围场县县长,2003年接任县委书记。齐凤雁也说,就在陈志乃当县委书记的那一年,她被提拔为妇联副主席。平时与书记接触很少。
县里出现了这样的大事,短信涉及到县委县政府,申诉又涉及书记本人,那么陈志乃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呢?因为陈书记在外地开会,记者在围场没有见到他。但在电话中他向记者谈了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他说,(2006年)9月30日他在(承德)市里开会。中午,公安局长打电话给他,汇报了一些干部收到下流短信的事情。但他并没收到这条短信,于是就让其他人转发给他看了看,他很气愤。当天下午回围场后,公安局副局长李国军向他汇报说,已经查到了卡的来历,并已经立案,问他怎么办?他说按程序办。
当天晚上9点多,齐凤雁从公安局打电话给他,说卡是别人让她买的,此事涉及领导和政治斗争,要对他当面说。他告诉齐凤雁有什么话直接对公安局说。在10月8日的县委常委会上,公安局汇报了案情,常委们认为此股歪风邪气不可长,一定要查清楚。
他说,作为县委书记,县里出现这样的歪风邪气,不闻不问才是失职。他与齐凤雁也没什么恩怨。非要说有的话,那就是,如果他不同意,齐凤雁得不到提拔,所以不存在打击报复的问题。而且从一开始,也并不知道卡是她的。关于齐凤雁申诉中说他干预司法,他说这更不存在。从立案、审问、变更强制措施,都是公安机关在办。他还认为,正是因为公安局办得不好,才让齐凤雁夫妇抓住了把柄。
陈志乃还向记者强调,免职不等于撤职,不是纪律处分。
而这样的说法,齐凤雁夫妇并不认同。他们认为既然司法机关没有认定短信是齐凤雁所发,那么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予以免职就是站不住脚的,是在搞“有罪推定”。
县里的干部和群众对县领导的评价如何呢?记者询问了一些出租车司机和三轮车师傅。他们对县领导的评价还不错,认为县领导干了些实事,官场的风气还算正派。没什么不好的传闻。这就很难把“短信事件”与政治斗争联系起来。
陈志乃说,在这个问题上他很坦然。
“短信事件”还在发酵 法律如何面对“短信政治”
“短信事件”已经给围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更给一些人带来了不好的后果。齐凤雁况且不说,直接负责办理此案的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长李国军和刑警大队教导员周剑因办案不力而被县委通报批评。省市调查组来县里调查,自然也要找县领导谈话。但事情还远不那么简单。网络上还在流传此事。
当地有的干部认为,公安机关乃至县委在处理齐凤雁一案上的做法有值得商榷之处。既然走上了司法程序,那么就要严格依法办事,不能靠推定来处理干部。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仍然采取强制措施确有不妥。
近年来,“短信案件”大幅上升,其中大多是刑事诈骗案件,但因为发短信而引起的政治风波也不少。安徽五河短信案件和重庆彭水诗案,都是一介平民因为发短信而引发的案件。
在五河短信案件中,因为两个在民间口碑不错的老师向县领导发短信反映情况,结果被刑事拘留,并且上了本县电视台,名誉扫地;重庆的公务员写诗歌针砭时事,也被认为涉嫌诽谤,而被警方拘留并被逮捕。围场的“短信事件”虽然在内容上、形式上、影响上都不能与这两起案件相提并论,同日而语,但也属于“短信政治”的范畴。
而这些带有一定政治色彩的短信大多涉及当地领导层的人事矛盾和对当地党政工作的评价,因而有着很复杂的背景。在通讯发达的今天,如何看待这些信息的性质,如何适用法律手段处理此类案件,也给相关部门出了一个新课题。(记者孙继斌)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