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始审理到宣判,黄某在江北区法院哭了整整一上午。
法官称,她被指控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还让年仅7岁的儿子去送伪造的公章。开庭当天上午,由于黄某认罪、悔罪态度好,法院宣判对她拘役4个月,之后黄某未上诉。
11月20日,该判决生效。
母亲卖假公章
七岁儿子去送货
11月10日上午,黄某被法警押送到江北区法院开庭,一到庭上,她就开始抽泣。由于是简易程序,检察官未出庭指控。法官宣读了起诉书、证据等材料。
证人张某称,今年7月,他在江北区观音桥附近一电线杆上看到一个刻章的小广告,便打电话过去,是一个30岁左右的女子(即黄某)接的电话,说的是普通话。张某问可不可以刻公章,黄某答可以,并且不需要其他手续。张某让她刻4枚公章,要收据。双方议定120元一枚的价格后,张某往黄某指定的卡上打了50元定金。
两天后,黄某打来电话,告诉张某到江北区大兴村附近的农贸市场边去拿章。张某赶到此处,联系上黄某,见黄某的旁边还跟着一个几岁的小男孩。黄某将收据给张某,张某将剩余的钱给她,她从小男孩的衣服兜里掏出小塑料袋装的4枚公章,递给张某。
8月10日,张某又需要1枚公章,再次联系黄某。由于是老客户,经张某要求,黄某还给张某少了价格,80元1枚。8月12日下午, 黄某给张某打电话,让他到上次见面的地点拿章。张某到达后,只见上次那个小男孩在那里向他招手。张某走过去,小男孩将公章和收据给他,让他拿钱。
张某一看,收据上的金额不对,便打电话给黄某。两分钟不到,黄某出现,张某让她另外开一张收据。就在这时,民警出现,将黄某捉获。
妈妈获罪判刑
谎称在外面打工
检方指控,黄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黄某边哭边说无异议,她还说让小男孩送公章,只是为了方便。
休庭时,一位自称黄某家人的30多岁红衣女子告诉记者,黄某是江苏人,28岁,丈夫也在重庆打工。黄某不知道那样是犯罪,她只是把公章拿给别人刻,每枚从中赚20元。那个小男孩是她的亲生儿子,叫小米(化名),7岁,在附近的小学读一年级。
女子还说,8月12日那天,小米见妈妈被人带走后,很害怕。小米太小,只知道要做个听妈妈话的好孩子,帮妈妈的忙,压根儿不知道妈妈做的是犯罪的事,自己还是个“帮凶”。之后,家人只好骗他说,带走妈妈的那几个叔叔是帮妈妈找工作的,因为事情急,所以之前没跟他说。由于黄某几个月没回家,家人又骗小米,说妈妈到外地去工作了,要很久才能回家。小米信以为真。
开庭当天,小米爸爸很早就上班去了,小米背着书包独自去上学,谁知在路上摔了一跤,头碰出了血。老师打来电话,家里人才知道。
休庭20分钟后,法官再次开庭,黄某两眼已经哭得像桃子似的。法官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黄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拘役4个月。
在法警将黄某押离法庭时,先前的红衣女子冲黄某说了句:“娃儿我们会帮你带着的。”黄某感激地看了她一眼,眼泪流得更厉害了。
本版稿件由 记者 莫雪庆 采写
记者手记
莫发掘孩子
犯罪“潜质”
尽管法官没有深究黄某的行为是否有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嫌疑,黄某也对此避重就轻,但可猜想她是明知的——把儿子当成作案工具,这样更能掩人耳目。
也许在被抓之前,黄某认为孩子还小,看不出送假章也是做坏事,对孩子成长没什么影响。可是,如果几年后,孩子明白了原来自己早就有犯罪的“潜质”,继而“发扬光大”,不知她作何感想。
这让我想起几天前在公交车上听到一个母亲给孩子打电话,她说:孩子,别怕,让爸爸明天去打听一下抓你脸的人是什么来头,妈妈明天就去帮你抓回来……这位母亲的言下之意就是,要是惹不起对方就算了,惹得起的话,咱就报复回来。
也许,她的孩子由此领悟到:被抓了首先是要报复回来的,不过不能莽撞,得先摸清对方来头。
也许,这两个母亲在平时都很注重对孩子的教育,天天在孩子耳朵旁念叨:要听话,爱劳动,认真学习……但是,她们的这些上不了台面的言行,却毫无忌讳地在孩子面前展示。我想,这种“引导”在孩子的心里,远远比她们的说教来得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