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37岁的邹某是陕西省西安市无业人员。听说贩运毒品来钱快,邹某多方筹集近2万元现金后,准备驾驶租来的小轿车从西安前往广州购来毒品,再运回西安高价贩卖。
8月9日上午,邹某在广州市三元里通过非法渠道,以600元/克的价格,购得25克海洛因毒品,藏匿在租来的轿车上,并驾车由广州返回西安。8月12日下午2时许,邹某驾车行至107国道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收费站附近时,因轿车长途行驶,出现故障,邹某在收费站附近停下检修。在附近值勤的东西湖巡逻民警发现邹某形迹可疑,便上前进行盘问,邹某非常慌张,紧盯着轿车车厢后座的一只黑色提包。民警趁其不备,猛然打开邹某轿车的车门,并从黑色提包内搜出一包经过精心伪装成点心的毒品海洛因。
经警方突审,邹某对从广州市三元里购得毒品后,并欲贩运毒品回陕西高价贩卖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