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到千里之外的深圳“购买毒品”,返青途中又实施“调包计”……山东青岛市警方经过三个月的缜密侦查,出动80多名民警布控,成功破获了“9·13”贩卖冰毒大案,抓获4名嫌疑人,缴获7.06公斤冰毒,价值100余万元。这也是我市警方迄今为止破获的最大一起毒品案件。昨天,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两名被告人李某、高某当庭翻供。
嫌疑人租车去深圳
去年6月,市公安局禁毒处获得一条线索,曾多次从深圳购买毒品拉回青岛贩卖的李某有重大犯罪嫌疑。
警方迅速展开3个月的外围调查,摸清了李某的活动规律、社会关系等。正在警方要缩小侦查范围时,李某却没有了动静,警方决定静观其变。
9月13日,民警侦查得知,李某到我市一家汽车租赁行租了一辆苏ADK3××的起亚轿车,并且带高某去深圳“进货”,而且数量较大。在得知此事后,市公安局禁毒处和李沧公安分局组成了“9·13”专案组。
80名民警布控抓捕
专案组民警仔细分析了李某的路线,估计他返青要走高速公路,民警们兵分多路赶到高速公路多个路口布控守候。
9月27日,李某在深圳组织好“货”,准备返回青岛。民警得知此事后,在李某要经过的同三高速公路实施重点布控,80多名干警分成跟踪组、抓捕组、堵截组、机动组等采取行动。
9月28日零时30分,跟踪组在高速公路上发现了苏ADK3××号目标车,跟踪组的3辆车立即跟了上去。当时天下着小雨,路面湿滑,目标车辆车速飞快。民警发现一辆苏HAD8××黑色轿车一直跟着目标车辆,民警决定试一试两车是不是有关系,一辆跟踪车突然跑到两车中间,后面的苏HAD8××黑色轿车不断鸣笛要超车,由此警方断定两车有关系。
这一情况被迅速传递给前方的堵截组,堵截组的民警化装成了收费员,并且只开一个高速公路出口,出口处安装了破胎器。凌晨1时20分,苏ADK3××及苏HAD8××车同时到达了收费口,在两车并行时,两个驾驶员摇下车窗,相互打了个招呼。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后,决定采取行动,“车都往这边走,交费后下高速。”便衣民警化装的交通引导员把两车引向了出口。
“不许动!举起手来!”两辆车正在等待打卡时,20多名全副武装的民警从四面八方冲了过来,两车内的4名男子束手就擒。
经现场搜查,民警从苏HAD8××号车后备厢中搜出了一个大提包,里面有包装好的冰毒,共有7.06公斤(粉状冰毒6.06公斤、冰毒片剂1公斤),价值100余万元,管制刀具两把。 (记者 陈 勇)
嫌犯供述犯罪经过
经连续审查,李某交代,他与同伙高某一起开车到了深圳,四处寻找货源,凑够货物就返青。因为担心行动过于张扬被警方发觉,他在返青时通知同伙崔某接应。崔某到汽车租赁公司租了苏HAD8××车,到江苏徐州等候李某。9月27日夜,在会合后,李某把“货”转移到了崔某的汽车上。
李某向警方供述,以前给其他毒贩当“马仔”,曾多次到南方购买毒品,觉得贩毒比较挣钱,就决定“单干”。
两被告人当庭翻供
公诉机关以李某、高某犯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其他两名嫌疑人另案处理,昨天,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在庭上,李某、高某都推翻了先前的供述,他们声称,不清楚到深圳购买毒品一事,他们是结伴去深圳购买走私车辆。李某声称,在深圳认识了一个朋友,对方让他捎点东西回青岛,他也没有看就捎回来了。高某也说是去看车辆。
在看车一事上,李某说是只看到了几张车辆的照片,因为对方手头没有货,高某却说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实物。法官当庭指出两人说法不一致。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李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当时李某供述道,他跟高某到了深圳后,先购买了15000粒麻古,后来又购买了6公斤冰毒,总共花费20多万元。他把买来的毒品放在一个背包内,用黄色胶带封住。李某当庭表示不清楚此事。高某也声称先前的供述不正确。
李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从李某当庭供述来看,公诉机关的指控证据不足。高某的辩护律师辩解,高某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只起到了次要作用,认罪态度良好,而且是初犯、偶犯,应该按从犯处理。市中院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判决。
不知道儿子“犯事”
昨天,在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李某的家人,李某的母亲告诉记者,李某是自己的小儿子,以前开过出租车,后来做收购鲜鱼的买卖。
“他为人很老实,很孝顺,我不知道儿子运输毒品这件事。”李某的母亲告诉记者,案发后很长一段时间,她才知道儿子出事了,在得知儿子出事后,她难受的在家里躺了10天没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