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黄赌毒.黑社会 >> 资讯正文

深圳黑社会"大佬"向商户强收费获判20年

发布日期: 2007-09-02  //www.110.com  
        深圳市一个以巩德功为首的团伙长期在光天化日之下向商家收取“保护费”,否则就将商铺砸烂。当地警方全力出击,一举摧毁了该犯罪团伙。日前,宝安法院审结一宗较大规模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别对巩德功等11名被告人处以20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打砸商店敲诈勒索

2005年11月,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区分局接到了群众的举报,有一个团伙对商铺收“保护费”,如果有哪家商铺不交就又砸又抢,警方随即对这个团伙展开调查。2005年11月12日,侦查员获得秘密情报,一个名叫韩俊峰的男子涉嫌指使他人打砸商店、敲诈勒索,但他本人并不出面。

2005年11月22日,宝安区松岗街道的一家餐厅老板向警方报案说他们也遭到了这个团伙的敲诈勒索。2005年11月23日,抓捕行动开始了。在松岗街道的两家餐厅内,韩俊峰、韩亮亮还有他们的团伙头目巩德功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随后警方通过深挖细查,又抓获了该团伙中其他的犯罪嫌疑人,缴获了一大批作案工具和赃物。

组织严密犯案累累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个犯罪团伙的结构像个金字塔,以巩德功为团伙头目,他有5个手下:韩俊峰、陈长癸、张建、朱建辉专门负责实施暴力犯罪,王战峰则充当军事的角色,专门想一些歪门邪道。这5个人又各自收了许多手下,他们时分时合,互相之间联系紧密。据查,该组织先后实施了辉龙厂门口抢劫案、金来来酒店抢劫案、故乡风味餐厅敲诈勒索案、潭头商住楼敲诈勒索案、兴龙摩托车修理部寻衅滋事案、宾朋川菜馆寻衅滋事案、故意伤害严伟案等一系列具体犯罪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巩德功为首,被告人朱建辉、陈长癸、韩俊峰为骨干成员,并有多人参加的团伙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长期以来有组织地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应当按照刑法规定对组织成员分别进行定罪处罚。首要分子巩德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等数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骨干分子陈长癸、朱建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19年,其他成员依各自实施的犯罪行为也被判处10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14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