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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40亿网络赌球黑幕(图)

发布日期: 2007-09-11  //www.110.com  

▲缴获的钢珠枪

▲落网的骨干成员惊魂未定 (照片由扬州市公安局提供)

法制网记者 蒋德

  这是我国有据可查的下注金额最大的网络赌球案。自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5个多月的时间里,投注金额高达40亿,几乎每个月的投注额都在5个多亿。

  这是一个企业化经营的赌博公司。团伙头目最初的投资只有10万,而下注高峰时,他们每月分红百万。

  在广州市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江苏省扬州市公安机关经过艰苦的努力,终于将这个有史以来最大、也是打击最彻底的赌球案送上了法庭。

   天文数字的赌球金额,让办案民警惊呆了

  2006年6月30日,扬州市公安局网监处接到举报,称有人在一家网吧里登陆境外的赌球网站,怀疑是在赌球。这时,正是世界杯足球赛如火如荼之时,也是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打击网络赌球专项斗争之际,举报立即引起了扬州市公安局的注意。只是他们还不知道,他们面临的将是一个迄今为止全国投注额最大的网络赌球案。

  6个身着便衣的民警很快来到位于江都的这个网吧。当民警悄悄站在那个赌球人身后的时候,他正全神贯注地在一个叫皇冠的境外赌球网站下注。这个赌球的人用的是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而网线则是网吧的,显然,他的笔记本电脑里有警方最需要的东西———网络案件,获得电脑数据是重要的取证手段之一。民警当即把这名男子带回了市公安局,并暂扣了他的笔记本电脑。

  果然,这台电脑里有警方想要的东西———不但记录了这名陈姓男子登陆的境外多家赌球网站及下注情况,还发现了他的代理账号,甚至还有类似企业报表的下注记录。当办案民警对这些记录进行梳理时,得出的数据让见过市面的他们都惊呆了。

  今年38岁的赵奕是扬州市公安局网监处侦查队队长,是亲临战线的人员之一。他告诉记者:“根据电脑记录,陈某在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5个多月时间,共登录境外13个赌博网站,这些代理账号上每个月的投注额都要在5个亿以上。这种天文数字,当时我看得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时我数这个数字时,包括所有在场的侦查人员,把总额整整数了3遍,害怕自己把个十百千万给数错了。”

  公安部有关领导指示,把境内赌球的总代理打掉

  扬州公安局的警察们后来才知道,他们抓到的这个人,虽然只是“马仔”,但却是境内网络赌球团伙中专门管做账的。尽管陈某尚不清楚自己的“价值”,但光从电脑资料里发现的巨大赌注,以及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的赌球资金来源,就足以引起办案人员的高度重视了。

  7月10日,扬州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李后生,带领网监、刑侦等部门办案人员专程向省厅报告。省厅领导了解了案件初步侦查的情况后,当即确定挂牌督办。因为案件虽然在扬州发现线索,但主要涉案对象几乎都在广州。

  公安部网监局长顾建国亲自听取了汇报,并根据案情的进展,决定指定扬州市公安局侦破此案。顾局长指示,好好“经营”这个案件,尽可能摸清赌球网络的上线,力争把境内赌球团伙的核心层打掉!

  开设网络赌球的网站都是设在境外,而其国内的总代理隐匿得很深,难觅行踪。何况网络赌球存在于虚拟世界,证据难寻。开展打击网络赌球的专项斗争以来,各地虽然也查破了一些案件,但打掉的多数是基层代理,都没有打到根。

  顾建国局长不但特别强调要“经营好这个案件”,甚至在案件侦破的关键时刻,还专门到广州,召集江苏广东两省参战民警开协调会。

  但是,这个案件经营起来,条件却很差———根据陈某交待,他是以每月2000元的工资受雇于“安哥”,专门搞登记做账的,他不知道“安哥”的身份、姓名,只是通过一个电话号码与“安哥”进行联系。

  这个电话号码,成了案件惟一的“经营资本”。

    一个多月的“经营”,境内最大的赌球公司露出端倪

  8月1日,由扬州公安局刑侦副支队长李传忠带领的专案人员进驻广州。广州市公安局网监、刑侦、技侦民警“要人给人,要设备给设备,要手段给手段”。在广州同行的大力配合下,一下就将这个案件“经营”了一个月。

  经过大量的工作,办案人员在广州的一家饭店里第一次跟踪到“安哥”。“安哥”本名何永安,为广州市的一无业人员。经过技侦、跟踪、排查,到9月上旬,他们基本摸清了这个赌球团伙的情况。

  这是一个企业化运作的网络赌球团伙,其核心层是5名股东,都是广东人。围绕核心层的是各级总代理、代理,然后才是会员。除了何永安,其他4名股东分别为陈志强、曾业民、周杰和黄冠英。从2004年开始,他们纠集在一起,凭着和国外多家赌博网站建立的“业务”关系,仅投资10万元,就在国内开展起了网络赌博业务。截至抓捕时,这个团伙已经发展了数千赌民,在被捕前几个月,几个核心成员每个月的分红都是100多万元。

  而这些人几乎没有什么正当职业,除了个别人,他们甚至连电脑是怎么回事都不懂。但是,这些人的警惕性却很高,稍有不慎,就可能打草惊蛇。

  办案民警当然不想功亏一篑。李传忠告诉记者,9月3日他们专门从扬州抽调了20多名民警到广州准备实施抓捕,而广州市公安局更是准备了上百的警力。2006年9月14日晚上9点多,被监控的5个核心成员陆续来到了一家饭店。到夜里12点多,何永安等所在的房间聚集了更多的人,他们肯定是在召开一个重要会议。

  15日凌晨近1点,专案组领导一声令下,数十名民警一下涌进饭店,当时正在议事的何永安等人吓得目瞪口呆,束手就擒。分布在各地的20个行动小组同时行动,一举抓获37名涉案人员,当场缴获赌资近400万元,扣押汽车17辆、钢珠手枪2支。

  扬、穗两地民警联手,打了一个漂亮仗。

   跨境网络赌球,金字塔结构就像传销

  何永安等人是以普通赌民身份从2003年开始参与网络赌球的。随着对赌球的了解,加上对金钱的追求,2004年他们千方百计地联系到境外赌球公司,成为境外赌球公司在我国的一个总代理。为此,何永安、陈志强、曾业民、周杰投资10万元专门建立了一个“公司”,黄冠英随之加入。

  “公司”对内有严密的分工,何永安是总管,曾业民负责财务,每个月跟下线结账分红、给境外网站交佣金。周杰负责发展下线,陈志强负责账号管理,向总代理发放赌球账号,而精通电脑的黄冠英则负责网页的维护。

  整个赌球网络的结构就像传销,是一个邪恶的金字塔结构。李传忠告诉记者,采用公司化运营的这个赌球网络,按照“网站———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代理———会员”达到分级管理链制运行。分布全国的1200多名普通会员构成庞大的塔基,而伴随着金字塔高度不断提升的是被冠以“代理”、“总代理”的人员,位于塔尖的则是被称为“股东”的赌博集团最高层人员。在此案中,股东共有5人,2006年9月15日凌晨警方收网行动中被抓获的总代理、代理有32人。

    网络赌球,说白了就是现实社会的抽头聚赌

  这个赌球“公司”先后和境外的13个赌球网站建立了联系。依靠这些设在境外的赌球网站的服务器,其中有3个在日本,10个在我国的港澳台地区,他们搭起了一个巨大的赌球平台。

  公安部网监局钟忠同志曾经对网络犯罪有过一个定论———网络犯罪,实际上很多是从传统社会的犯罪渗透到互联网上来的,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把互联网作为一个工具。而扬州侦破的这起网络赌球案,恰恰印证了这点。

  办案民警何炎告介绍,通常赌民下注的上限以周计,“信誉度”较好的会员一周通常能下注10万元人民币,新赌民往往只能下1万到5万元的赌注。而赌民能进入这个网络,也是基于口口相传,熟人介绍熟人,朋友介绍朋友。他们都是单线联系,赌民只认识代理,代理则只认识总代理,等级森严。

  世界上所有的赌徒都一样,幻想一夜暴富。可事实上,暴富的只能是设局者。

  赌球者赌的是球,但实际做主的却是概率。会员只要用账号登录这些赌球网站,就可以针对已开设的赌局下注。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不管你参加足球局还是篮球局,也不管你相关体育知识有多丰富,幸运赢钱的肯定是少数。此案事实就证明,长期参与赌博的赌民中真正能获利的不到20%。

  而何永安们则旱涝保收。他们将输赢款的20%交给网站,自己留下八成分赃,自己拿大头,各层代理依次分赃。案件侦查情况表明,自20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半年间,总下注金额高达40亿元人民币,估算利润空间就达2亿元。其中,境外赌球网站坐收4000万,而其余“利润”则由这些股东和各级代理分享。

  目前,这起我国金额最大的网络赌球案已进入准备起诉阶段。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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