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于邻里间的小摩擦 骂人者被判赔500元
70多岁的朱某夫妇因不堪忍受邻居李女士连续几天对他们进行辱骂,用复读机录下辱骂内容并起诉到法院索赔。近日,顺义法院判决李女士赔偿老两口500元精神抚慰金。
老两口说,他们与被告李女士是邻居。今年6月初,他们在自家房后建了一个防护空调外机的防护墙,并放了几块石头。6月19日下午,李女士为流水通畅将他们放的石头搬走。朱某发现后,在李女士家门口骂了几句,李女士出来也骂了他们老两口,为此双方发生争执。之后的几天,李女士继续对两位老人进行辱骂,言语很难听。为此,老两口曾三次报警,但民警到了之后也没办法处理,只能建议老两口先录音,之后向法院起诉。于是,老两口翻出家里的复读机,装上磁带,当李女士在门外辱骂他们时,他们就偷偷把复读机放在离李女士近的屋子墙边进行录音,连续录了4天后,他们拿着录音带起诉到法院,要求李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开庭时,李女士承认骂人内容,但称是朱某先骂她,之后是双方对骂。但法院从老两口提供的录音中,只听到了李女士在骂人,没有听到老两口的声音。
法院认为,李女士只因邻里一点琐事,就借机多次使用带有侮辱性、中伤他人的语言对朱某夫妇进行辱骂,给朱某夫妇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因此应赔偿朱某夫妇的精神损失。考虑到朱某夫妇对此纠纷的发生也存在过错,法院最终判决李女士赔偿老两口精神抚慰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