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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带接收器考研被开除 起诉教委处罚过重

发布日期: 2007-11-02  //www.110.com  

高科技作弊器难界定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中央美术学院大五的女学生杨帆(化名)在研究生考试中,携带的电子接收设备被监考老师的反作弊设备测出,杨帆因此被开除学籍。杨帆认为自己带的设备不全,不能收到信息,向市教委申诉。但市教委认为,这不影响对她的处罚。杨帆便将市教委告上法庭。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高科技设备考场“较量”

今年1月20日,杨帆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在政治一科的考试期间,监考老师发现杨帆的袖子内携带一个精巧的电子设备。

学校教务处王老师说,为了反作弊,市高招办此次给学校发了名为“监考大师”的反作弊电子设备。得知杨帆被查出有作弊嫌疑后,她立即带着“监考大师”来到杨帆所在考场,在靠近杨帆时,从“监考大师”的耳机里接听到了政治试题的答案。

杨帆立即被带出了考场。随后杨帆写了检查,考试各科成绩被判无效。今年6月,在她即将毕业时,她被学校开除了学籍。

作弊设备性质难认定

杨帆携带的是一个电子通讯设备,可以无线接收到来自外面的语言信息。器材说明书表明,该设备是可配无线隐形耳机的反屏蔽接收器。

杨帆辩解说,她只带了部分设备,最关键的耳机没带来。“之所以带这些设备进来,是因为一个朋友购买了该设备,委托她在这次考试中测试是否能在‘反屏蔽’环境下接收到信号”。杨帆认为,自己只是违纪,不是作弊。

中央美术学院作为第三人,当庭表示,类似装置的耳机都是很小的,往往到医院通过手术才能从耳朵里面找到,老师不可能对学生进行搜身,更不可能去抠学生的耳朵。因此,虽然没有找到耳机,杨帆依然将明令禁止设备带进考场,直到被发现,也构成作弊。

学生认为处罚过重

杨帆的律师认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作弊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即有获得试题答案和考试成绩的结果和动机,杨帆不符合这两个条件。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是违纪,处理方式是“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开除学籍不但不合法,而且处罚过重。

但中央美术学院表示,《教育法》等法规及学校的条例明确规定,学校有权“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生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或者作弊的,纪律处分就包括“开除学籍”。

法院将择期对该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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