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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对恋人通过色诱抢劫被判重刑

发布日期: 2007-11-14  //www.110.com  
新华网成都11月13日电(记者任硌)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通过色诱设套进行多次抢劫的案件,法院以抢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女性被告人罗丽有期徒刑14年10个月,以抢劫罪判处其男友谈伟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罗丽与谈伟系恋爱关系。2007年1月25日14时许,二被告人与另二人(在逃)经预谋利用罗丽的色相诱人抢劫。由罗丽与一被害人到市内一宾馆开好房间后,罗趁在卫生间之机,发短信息通知谈伟。之后,谈伟等三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玩具手枪、折叠刀等进入房间,采用威胁的手段,抢走该被害人现金8000元和银行卡,并在银行卡上取走4.2万元。之后,将所抢赃款分赃耗用。2月6日,罗丽等人又用类似方法,在一招待所房内,抢走一被害人现金5000元、手表1只、手机两部,被抢物品后经鉴定价值达5万多元。

2月13日,罗丽又用此方法告知谈伟其宾馆房间号后,却发现被害人身上并未带钱,谈等人在前去的路上得知此情况后,遂放弃抢劫的想法。谈伟等人到房间将罗丽带走,而罗丽在离开时,乘机将被害人1只价值2000多元的手表盗走。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丽、谈伟结伙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色情勾引、胁迫的手段,当场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罗丽还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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