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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偷首饰“藏”到肚子里 涉嫌盗窃被捕

发布日期: 2007-11-16  //www.110.com  
  本报临沂11月15日讯 一保姆趁雇主不在,偷拿白金项链、耳钉,被发现后,为掩盖罪行,她竟将首饰吞入腹中。今天,涉嫌盗窃罪的刘某被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家住苍山县的刘某2006年底到罗庄区王某家中当保姆。今年10月15日晚上,王某在找东西时,当着刘某的面将一个装有一条白金项链和耳钉的黑包打开看了看后又放回原处。

  10月18日晚上,刘某趁王某和家人不在的时候,将总价值4200元的白金项链、耳钉拿出装进自己的衣袋。30日下午,刘某向雇主王某提出不干了,王某给其结算完工资后,刘某收拾好行李走了。

  刘某刚离开,王某突然想起自己的首饰,并查看装首饰的黑包后发现首饰不见了,就下楼将还未离开的刘某留住,询问其是否见过首饰,刘某矢口否认,并借故离开,趁无人注意将项链、耳钉吞食。后刘某被王某带至小区警务室仍不承认见过首饰,王某随即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将刘某带回。

  在公安民警的讯问和教育下,刘某承认了盗窃首饰的事实。11月3日,刘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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