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黄赌毒.黑社会 >> 资讯正文

残疾农妇利用水果摊作掩护卖毒品

发布日期: 2007-11-23  //www.110.com  
   重庆市大足县一残疾农妇与其夫利用水果摊贩卖海洛因,经大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大足县法院11月14日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杨家全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李道贵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40岁的李道贵家住大足县龙岗街道办事处西禅村,双腿二级肢体残疾,在西门桥北桥头坐着轮椅摆水果摊谋生。今年5月,其夫杨家全见卖水果收入微薄,遂在贩毒人员劝说下收下一小包海洛因,准备寻求买家转卖牟利。5月15日下午,杨家全经罗某介绍在北桥头卖给胥某100元的海洛因。第二天傍晚, 尝到甜头的杨家全接到胥某要求再次交货的电话后,他出于安全考虑,认为其妻李道贵是残疾人,坐着轮椅卖水果不容易引起他人注意,遂安排其妻在水果摊上卖给胥某100元的海洛因。杨家全见平安无事后,又于5月17日和18日,在其租住的门市中两次卖给胥某100元海洛因。当杨家全第四次与胥某交易时,被缉毒警察当场抓获,并从胥某身上搜出0.1克的海洛因。当李道贵得知自己帮其夫交货也触及刑律,不由悔恨万分。

  法院审理认为,二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的规定,贩卖海洛因,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杨家全四次贩卖毒品,属情节严重,应予严惩。而其妻李道贵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鉴于二人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前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9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