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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没钱上网持斧抢劫邻居 被判十年

发布日期: 2007-12-14  //www.110.com  
    12月13日,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学志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21日,因想去上网没钱,被告人张学志便预谋到邻居程立涛开的建材商店去抢钱。当晚22时许,张学志在厨房拿了一把斧子,跳入程家南院,拿着斧子进了屋里,程立涛发现后将房门关上,张学志举起斧头向程立涛砍了几下,想吓唬住程立涛后,向其要钱,程见状一躲,斧头砍在左肩上,程的妻子过来帮丈夫一起将张学志摁倒在地后报警。公安机关立即赶到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学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入户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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