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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婚纱照出现“第三者” 精神受损获赔800元

发布日期: 2007-12-15  //www.110.com  

  两人在影楼拍摄一套结婚照 一个月后拿回相册时却发现里面有张他人照片 

  新人婚纱照惊现“第三者”

  一女士索赔万元精神损失费 上午此案调解 被告重新制作相册并赔偿800元

  本报讯 (记者曾华)张女士在影楼拍摄完一套婚纱照之后,拿回相册时却发现里面有一张别人的照片。

  昨天上午,经通州法院法官调解,被告婚纱摄影中心同意为张女士重新制作一本相册,并赔偿800元。

  今年4月份,张女士和爱人一起到通州区花嫁之约婚纱摄影中心拍摄了一套结婚照。

  一个月后,张女士依照约定取照片时,发现自己的相册中竟然有一张他人的婚纱照片。经了解情况,原来是婚纱摄影中心误将他人照片编入该相册中。

  此外,张女士另有一本相册损坏严重,无法使用。

  张女士认为,由于婚纱摄影中心的违约行为,使其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精神受到严重伤害,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双倍返还照相款8160元,补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婚纱照片和本人有点差距,看不太出来。”上午,本案的主审法官称,可能是被告公司在制作过程中存在失误,因此才将他人的婚纱照不小心编入了原告的相册中。

  由于被告是一家个体工商户,因此法官认为张女士起诉的主体有误,只能起诉法人。但是由于上午原被告双方到庭后,态度都非常好,法官临时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最终花嫁之约婚纱摄影中心同意重新为张女士制作一本相册,另外再赔偿800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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