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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边境设赌场吸引中国赌客年赚数亿元

发布日期: 2007-12-18  //www.110.com  
   5名被告,最重的被判了7年有期徒刑,罚金200万,他们犯了什么罪?简单地说,这五个人都在为一家开在缅甸的集团公司工作,中国边境设点,骗中国赌民的钱。12月3日,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自2005年国家严厉整治赌博活动以来的数额比较巨大的涉赌案件。

  一个设立在缅甸的赌场,已经借着“永源集团总公司”的面具合法存在了12个年头,总部下设三个分公司,仅2006年就向总公司转入2亿5千6百多万人民币。这样“国际化”的设置,这样“日进斗金”的赢利,有多少赌民的血汗钱被卷入其中?有多少和睦的家庭因此支离破碎?

  戴智文,永源集团总公司财务经理,各赌场的开支入账都要经过他的大手。三个赌场:邦康赌场、南邓赌场和迈扎央赌场,全都打着娱乐公司的旗号。这娱乐的性质可不一般,付出去的钱,先是给你一个一本万利的假象,接着可就是无底深渊。一般人都会输红了眼,赌场内气氛紧张而热烈,监视器前,赌场老总气定神闲,现金被换成筹码,一番轮回后终究流入赌场的口袋,最后一大部分成了总部的资产,再度投资,生出更多的钱。

  叶亚波,邦康娱乐公司公关部领班,中国各地的客人来了,都由他负责热情接送,进出赌场。“百家乐”,“龙虎斗”,“牌九”,这里的赌博形式多样,而赌资数额也相当巨大,很多赌客不方便随身携带那么多现金,只要跟叶亚波说一声,轻松转帐,立刻兑换成赌场专用筹码。

  王电、王伟明、葛苹等人,三个分公司的御用采购员,所有赌具的购入、更新都由他们负责,以他们名义开设的账户也因此出入金额相当可观。

  思茅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指控了以上5人,经过判决,最终,戴智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200万;王电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200万元;葛苹、王伟明被判有期徒刑5年,罚金200万元;叶亚波被判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万元。根据我国《刑法》第30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所谓聚众,是指3人以上,进行5千元以上的抽头提成,或者3人以上,赌资达到5万以上,或者赌博人数20人以上的情况。如有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情况,应加重处罚。

  本报记者 唐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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