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时,该案被告何军、熊纲兵被带进法庭,二人形容消瘦,操一口潜江方言。据指控,他们二人于今年6月25日上午10时许,在楚天高速公路沙市锣场收费站院内,将停在此处的建行潜江支行一辆运钞车开走,并将车内57.5万元现金洗劫一空,并各分得赃款31万元和26万元。
法庭上控辩双方就是否能够从轻判处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熊纲兵称,是何军多次找到他,自己才答应和他一起作案,所以自己只是从犯。何军则在法庭上一直在为自己所犯罪行感到十分后悔,称自己对不起自己的家人,最对不起自己的儿子。
该案未当庭宣判。 (本文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作者:记者崔逾瑜、实习生李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