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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派对演变成吸毒狂欢宴 召集人获刑6个月

发布日期: 2008-01-05  //www.110.com  
    中国法院网讯   朋友聚聚搞个生日派对本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可一班瘾君子竟将这样的一种聚会演变成了一场吸毒狂欢宴。2007年12月26日,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对该聚会的召集人和提供吸毒场所的娱乐城的当班服务人员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作出判决,四被告人在交纳了3千、5千和2万元不等的罚金后,除召集人李丹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外,其余三人均判为缓刑。

    李丹,系南通浅草贸易公司的总经理;崔勇,系通州市金沙镇星光灿烂娱乐城合伙人;吴玉华、张涛系该娱乐城的服务员。2007年5月17日,李丹为了次日组织生日聚会,在南通市向姜建军(另案)以人民币2000余元购得氯胺酮(俗称“K粉”)15克。第二天,李丹让其朋友在通州市金沙镇星光灿烂娱乐城预订一个包厢(V829),晚上将所购的15克“K粉”带到包厢内,与过来庆生的朋友一起吸食。李丹还将其中的部分“K粉”给了在另一包厢内的人吸食。当晚23时至次日凌晨3时30分,该娱乐城的负责人崔勇在看到包厢内有人吸食毒品而未予以制止。吴玉华明知包厢内有人吸食毒品,仍安排服务员杨利波为他们提供VCD机助兴和其他服务。张涛在知道包厢内有人吸食毒品后,竟带着对讲机在楼下望风,防备公安机关检查。2007年5月19日凌晨3时30分,闻讯赶来的民警将正在“V829”、“银尊房”包厢内吸食毒品的30余人一举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丹、崔勇、吴玉华、张涛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便利条件,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而在实施容留他人吸毒行为过程中,四被告间无预谋和共同的意思联络,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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