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狈为奸
2006年6月至去年6月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套现的犯罪手段浮出水面,庄建栋等人从中嗅出了“钱途”。但是由于银行对信用卡申请人的身份、收入状况等设有严格的条件,而庄是个无业人员,显然申请不到信用卡。此时,他结识了同伙顾清,顾认识银行里的人,申请信用卡“搞得定”。
庄建栋和顾清商议,由庄按照信用卡信用额度的10%—15%支付给顾手续费,顾则帮助庄将原本不符合信用卡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到信用卡。
伪造文件
庄建栋于是与另一同伙袁晓骞预谋在本市租下多处酒店、宾馆,并招揽了一些工作人员,四处收集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袁晓骞组织这些人员将大量身份证上形形色色的市民伪造成在各大公司上班、收入不菲的白领人士,随后填写交通银行信用卡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由庄建栋交给顾清。
回扣开路
顾清拉拢交通银行工作人员蔡健,要求蔡对这些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放一码”,报酬则是由顾支付信用额度5%的费用给蔡。按照银行规定,申请人要想获得较高的信用额度,在单位里必须是高职位、高收入。但庄建栋提供的这些申请人多数是普通职员、收入一般。顾清要求蔡健在审核时对申请人的信用额度给得高一些,蔡健基本上都答应了。每张信用卡审批下来后,蔡健都会电话通知顾清。通过这样的方式,庄建栋等人共申请了121张信用卡。
套取现金
为了让信用卡里虚拟的信用额度转化成现金,他们再次组织一些人员持卡到安利公司、东洋航空服务公司等套取现金,在一年时间里共套现212万余元。按照约定,袁晓骞需要支付给庄建栋信用卡信用额度的22%作为办理信用卡的手续费,剩余信用额度的三分之一也归庄建栋所有,三分之二由袁晓骞所得。
与此同时,另一犯罪嫌疑人陈建江也打起了信用卡的主意,他找到顾清,承诺以收取信用额度13%的费用为条件,在顾的帮助下骗领了20张信用卡。检察院指控,蔡健通过顾清收受好处费3.5万元,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互揭老底
庭审中,庄建栋称自己仅收取15%的手续费,至于剩余三分之一的钱款根本没有收取过,并且称,骗取信用卡并用来套现的这一切做法都是袁晓骞授意的。但袁晓骞在法庭上供述,她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庄建栋的,这些信用卡申请表上的信息除了姓名是真实的,工作单位、收入状况等都是虚构的。“所有这套做法都是庄建栋教我的,我不认识银行里的人,什么都不懂。”套现成功后,袁晓骞或转账或以现金方式将提成支付给庄建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