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6月起,以张某为首的9名外地聋哑人聚集在一起,以浮山后小区一小旅馆为临时“根据地”,每天外出前往各大超市行窃。2008年1月22日上午,9名拎包贼在市北区人民法院同堂受审,因语言不通等原因,庭审用了近4个小时。
经审讯查明,自2007年6月15日至7月3日,9名嫌犯分别在美特好、大润发、家乐福和利群商厦等大型超市作案5起,涉案金额29000余元。每次都是3人一组,分工合作,拿走包内财物后将包就近扔掉。
在警方的审讯过程中,9名聋哑人供述,他们分别于2007年6月9日和25日先后来到青岛。张某年龄最长成了自然的“领袖”。张某每天分组行窃。偷回的账款赃物都由张某统一记账保管并商定过年时大伙分赃。各被告人的日常支出也需要以借款的形式从张某处支取,为了不出意外,每天晚上张某还不准其他人外出,否则就扣钱或者殴打。张某对此也予以承认,并亲手写下一份供述。
2008年1月22日上午,市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张某当庭翻供称,他们每天作案都是自愿组合,而且偷回的赃物也只是暂时由自己保管。因此,自己并不是组织者和管理者。在法庭上,3名男嫌犯表示,自己不受张某管理,偷回的财物也由自己支配。不过,另两名女嫌犯当庭供认自己盗窃是被张某胁迫的,而且张某还曾以殴打的形式不准她们晚上外出。此外还有3名嫌犯因为不懂手语也不认识字,只承认自己参与盗窃的事实,对于其他无法表述。
在法庭上,9名嫌犯都承认自己触犯了法律,同时表示,自己的本意是想出来打工挣钱结果误入歧途,希望法庭宽大处理。其中3名嫌犯的家人到庭旁听,见到亲人的嫌犯泪流满面,失声痛哭。 文/图 本报记者 陈博 刘冠南 本报通讯员 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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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来手语老师庭审现场翻译
9名嫌犯均是聋哑人,法庭专门请来手语老师当庭翻译。9名嫌犯中只有3名嫌犯上过聋哑学校初级班,因此每次庭审过程非常缓慢。庭审不得已分为上午和下午两场共审理近4个小时。
记者看到,为了让嫌犯听清所问问题,法官不得不一次次变换提问方式,而手语老师需要反复表述多次,嫌犯才能够理解。例如,“拘留”、“逮捕”等专业术语更是花了好长时间才让他们明白。“由于家住外地农村,他们所操手语都带有‘方言’特点,交流起来比较困难。”负责法庭翻译的手语老师张所良告诉记者,为了让嫌犯明白,自己不得不选取最通俗易懂的“手语”,并反复确认他们是否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