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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幽会女网友遭其同伙勒索2千元

发布日期: 2008-01-31  //www.110.com  

  本报讯 (记者王俊栋)网聊中吴先生结识了一位年轻女子,女子表现得异常开放,频繁相约。两人初次约会时女子主动投怀送抱,恰在此时,女子“家人”破门而入,最后吴先生“赔偿”2200元才被放走。

  今年23岁的吴先生说,他一直喜欢网络聊天,十几天前结识了一名20多岁的女网友,第一次聊天便主动留下了电话号码。以后的聊天中,该女子一再电话邀请吴先生见面。

  网聊一个多星期后,吴先生与女子终于第一次约会,当晚22时许两人闲逛至火车站附近,女子指着路边的一家小旅店说:“我们去里边坐会吧。”进了旅店,两人开了一间房。吴先生说,当时自己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但却在心里暗自庆幸艳遇即将发生。

  吴先生说,进入房间后女子便开门见山地说:“你脱衣服吧。”吴先生脱掉衣服的同时,女子自己也脱得一丝不挂。就在此时,房门突被撞开,闯进两个小伙子,进门便骂女子无耻,随即指着吴先生说:“你强奸我妹妹!怎么办吧?公了还是私了?”两男子开出了“赔偿几千元钱”的私了价格,最终经过讨价还价,降到2200元。当时他身上没有多少钱,但对方不允许其出去借钱。没办法,只有让外地的同学汇钱到对方指定的账户上,到次日中午,汇款到账时吴先生已经被对方关在旅店的房间里达12个多小时。被放走时,对方还要走了吴先生的手机。

  吴先生说,事后自己怎么想怎么觉得这是个陷阱,于是选择了报警。据公安部门的同志介绍,随着网络的日渐普及,发生在网友之间的约会现象也愈加增多,在这种约会中,抱着“艳遇”心态相约、赴约的网友也大有人在,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些人的心态,布下陷阱,实施敲诈勒索,让受害者有苦难言。一段时间来,类似案件时有发生,民警提醒说,网友在网聊中一定要保持一个正常的心态,不要被对方所诱,轻易相信“艳遇”,更不要轻易与网友见面、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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