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骨灰盒 敲诈钱财
去年4月28日,成都郊区一公墓的工作人员惊讶地发现,墓地的水泥板被人撬开,里面的骨灰盒不翼而飞。经清点,墓地共计丢失了3个骨灰盒。公墓管理方正在奇怪,究竟是谁偷走了骨灰盒?次日,公墓管理方接到了一个神秘的电话,一幽灵般的男子要求管理方将上千元的现金存入指定账号,否则让骨灰盒永远“消失”。接到敲诈电话后,管理方随即向当地警方报案。亲人的骨灰盒被人偷了,这无疑是亵渎!接到公墓管理方的电话,3名死者家属除了表示对那个幽灵般的偷窃者气愤外,还对管理方表示了不满。
为了尽快平息此事,管理方再次接到敲诈者电话后,按要求分两次向一个指定的账号汇进了4000元现金。在敲诈者指引下,管理方追回了3个被盗骨灰盒。昨日下午,该公墓的有关负责人说,经历了此事后,该公墓加强了管理,并组织了保安24小时巡逻墓地。3个丢失骨灰盒的市民,随即也跟公墓管理方达成了谅解。
再盗骨灰盒落入法网
去年12月1日,一男子以同样的方式,在成都另一郊县盗窃了两个骨灰盒,敲诈公墓管理方1万元。经过成都警方前期调查,已掌握了此人就是之前那个盗窃骨灰盒的人。当地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锁定了嫌疑人。12月6日,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将正在实施敲诈的卢某挡获。据查,卢某是重庆奉节人,他以同样的手段在成都、重庆等地作案10余起,敲诈了3万余元。
昨晚7时许,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珍对此认为,在本案中,卢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盗窃罪、诈骗罪。检察机关不仅可以追究其假借骨灰盒诈骗的行为,而且还可以根据骨灰盒自身的价值,追究其盗窃骨灰盒的行为,两罪并罚。同时,由于骨灰盒是一种特殊的纪念品,寄托了活着的人对死者的思念、崇敬之情。因此,嫌疑人的行为直接伤害了死者家属的感情,对死者家属是一种精神打击。死者家属可以根据嫌疑人对墓地及骨灰盒的破坏程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本报记者袁勇 实习记者王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