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9时30分,广州市中级法院审判庭内,法槌敲下,两名法警带着一个年轻人走进法庭,他就是许霆。与上次庭审相比,许霆似乎胖了一些,面色红润。庭上,许霆首度在公开场合详细讲述了自己取款的心路历程。
“你小子发财了!”
许霆说:“2006年4月21日晚10时左右,我去提款机取钱时,按100元,不能确认,就重新按,不小心又按了‘00’键,变成‘1000’,取消不了,我就确认,结果出来1000元。我又输入了一次1000元,结果又吐出1000元来。”
“取了两次之后,我想把取出来的钱保护好,事后交给领导。结果我取了4万元之后,朋友郭安山来了,他问‘怎么了?’我说这个提款机坏了,他很激动,很兴奋,说‘你小子发财了!’我说‘发什么财,要交给人家的。’我们就继续取钱,取到我身上放不下了、拿不动了,就回到出租屋把钱放下了,后来,我又提了个塑料袋再来取。开始是一千一千地取,后来就是两千两千地取……就这样取了很多次。其间,郭安山说‘要不用我的卡试试能不能取’,然后我用他的卡取了几次,取了近1万块钱。”
“取啊、取啊、怎么取都取不完”
公诉人问:“你取第一笔和第二笔之间间隔不到40秒,当时你已经发现了机器故障,为什么还是决定继续取?”
许霆回答说:“我想这个机子没多少钱,我想取出来交给领导,所以就决定先取出来自己保管好,哪里知道我取啊、取啊、越取越多,怎么都取不完……”
为了证明自己“保管好”的“诚意”,许霆还说,“原本准备第二天再去取的,把它取完。但第二天上了一天的班折腾到凌晨2点钟,我把表定在早上5点,准备休息两个小时之后再去取,结果我实在太累了,睡过了,没去成。”
没报警、没告知、没汇报
公诉人问:“既然是为了保护好,那么,取完钱后的第二天,你有没有报警?”许霆回答:“没有。”
“有没有告知银行?”许霆回答:“没有。”
“有没有报告给单位领导?”许霆回答:“也没有。”
“第二天,你有没有向单位提出辞职?”许霆回答:“记不清了……”
“不偷不抢你怕个啥”
许霆最终还是承认自己没有把钱交出去是有“主客观原因”的,他说:“取完钱后,我一直想把钱还回去,但郭安山对我说:这钱不是偷的,不是抢的,你怕个啥?”
第二天,许霆在单位上班,还时刻注意着取款机的状况,他看到很多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许霆称,郭安山告诉他:“提款机坏了,谁知道坏到什么程度,如果所有资料都没有了,那全部少了的钱都会算到你头上。”
许霆觉得郭说的不错,遂在同案人的劝阻和内心的“害怕”下,选择了“等待”。他说:“我想,如果银行来找我,就说明他们是有资料的,我就把钱还给他们,如果我主动找银行,那是不是后面被别人取的钱都会算到我的头上?”
“结果我等了一段时间,他们没有来,我就想回老家。因为,我怕他们找来了说不清楚,当时挺害怕的,为了避免麻烦,我就跟领导提出辞职,回老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