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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厕所产下婴儿后将其送人

发布日期: 2008-02-25  //www.110.com  

  本报讯 昨日10时40分许,长春市三马路永春人力资源市场女厕所内突然传出婴儿的啼哭声,一名年轻女子竟将孩子生在厕所里。当人们闻讯而来时,让人吃惊的一幕发生了:该女子竟将刚出生的孩子送给了现场的一个大婶。就在女子和怀抱孩子的大婶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市场内的保安拦住……

  厕所生娃 随手送人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永春人力资源市场时,市场内的女厕所已经上锁,人们对刚刚发生的事议论纷纷。目击者王女士说,当时她突然听到女厕所传来婴儿的哭声,同时看到很多人往女厕所那边跑,当她跟着进了女厕所后,眼前的一幕让她吃了惊: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地上有血迹,女孩子的裤子上也都是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就躺在便池旁边大声哭,两只小手不停瞎抓着。王女士说:“女孩子显得非常虚弱,她把刚出生的婴儿用塑料袋兜着,递给了现场的一个大婶,还说了句‘孩子给你了’。那个大婶把孩子接了过去,用自己的大衣把孩子包裹住。”

  保安阻拦 母子被送医院

  王女士说,当时女孩子站起来就要往外走,那个大婶也抱着孩子往外走,两个人走到大厅时,被市场里的保安拦下了。此后,有人拨打了120,几分钟后,一辆急救车赶到现场,将女孩子和婴儿送去医院,那个大婶也跟着去了。市场内的保安说,当时为了保证这名女孩子和婴儿的安全,所以将两人都拦下。

  一位张先生说,这个女孩大概十七八岁,春节前他就曾见到这个女孩在市场里找工作,好像要做服务员,听说这个女孩子家是外地的,居住在附近的一家女子公寓,该女子没有结婚。

  赵阿姨欲收养女婴

  据了解,当时接过婴儿的大婶姓赵,今年57岁,家是黑龙江省的,来长春打工有六七年了,主要给人当保姆,做家务。昨日,她到劳务市场想找份活做,意外碰到了厕所中这对母女。“哪个当妈的愿意把孩子生在外边,她就是不想要了,生完孩子推门向外扫了一圈,我急忙迎上去把外衣脱下来递给她。”赵阿姨说,当时女孩接过衣服就关上了门,她隔着门说:“姑娘,这孩子你不要就送给我吧,可别扔啊!”女孩用外衣包好孩子后,推开门就递给了她。

  11时40分许,长春市妇产科医院分娩室门口,赵阿姨仍在等待母子的消息,“我就想收养这个孩子,我有儿有女,他们也有了孩子,但我还想要这个女孩。”赵阿姨说,女婴母亲在厕所自然生产很顺利,女婴看上去很健康,从见到这个女婴那一瞬间就想收养了。

  母女平安 女婴重6.2斤

  妇产医院总值班室赵医生说,这名女子和婴儿被送到医院后,医院立即对母子进行了身体检查,大人和孩子都很安全,新生儿是一名女婴,重6.2斤,是足月出生的,很健康。而孩子的妈妈由于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会阴部裂伤,需要缝合伤口,但没有危险。

  母亲抱着孩子离开医院

  赵医生说,这名年轻女子身上带的钱很少,所以医院目前只收了女子30元费用。并将女子转入扶贫疗区住院治疗,目前还没有联系上该女子的家人。当日16时许,记者从妇产医院扶贫疗区医护人员了解到,该女子在伤口缝合后,15时40分许自己签了字在人陪同下,抱着孩子离开了医院。

  律师 女孩行为属遗弃

  就此事,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刘万里律师说,按照法律规定,该女孩当初行为是一种遗弃行为,女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有权对女孩这种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倘若这个女婴真的在被送出后,给女婴造成了不良后果,这个年轻的母亲还将涉嫌遗弃罪。另外,就收养和送养问题,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了收养人的收养条件和送养人的送养条件,收养要到当地民证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双方收养行为必须按照《收养法》规定进行。

  ■记者 薛傲冬 王海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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