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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赤身洗浴时误入公共区 起诉洗浴中心索赔

发布日期: 2008-03-07  //www.110.com  
本报讯(记者刘杰)徐女士到洗浴中心洗浴,脱完衣服后却误入公共区。徐女士认为是洗浴中心标识不清导致自己受辱,因此起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5万元。近日,朝阳法院驳回了徐女士的诉求。

  1月25日晚,新婚不久的徐女士到碧水云天洗浴中心洗浴。徐女士脱完衣服后,自行走向洗浴处。但是在通向二楼餐厅楼梯口的地方,赤身裸体的徐女士发现有三名男子正在交谈,他们都诧异地盯着徐女士看。徐女士这才发现自己进入到了公共区,急忙跑回更衣室。

  此后,气愤不已的徐女士将碧水云天洗浴中心诉至法院,索要5万元精神损失费。

  洗浴中心的代理人称,洗浴中心内有明确的指示牌,徐女士是因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误入公共区的,因此责任应当自负。

  朝阳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徐女士误入公共区,是其自身原因造成,因此驳回了她的全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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