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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宿管女老师盗走学生手机受审

发布日期: 2008-03-08  //www.110.com  
负责宿舍管理的老师居然“监守自盗”,偷走了学生放在床上的手机。碰巧学生逃学藏在床下看到了老师盗窃的一幕。昨天,这起奇案在大兴区法院开庭审理。27岁的被告人王燕卿表示认罪服法,当得知法院将庭审过程在网络上公开而且法庭内有媒体记者在场时,王燕卿失声痛哭,一会儿扬言告媒体侵权,一会儿哭喊道:“我都已经知道错了。”

  -事件 逃学躲床下 见老师行窃

  去年11月,北京大兴区一所供销学校发生了一起轰动校园的事情。负责管理宿舍的老师王燕卿被警察带走了,原因是三个女生指认她盗窃手机。法庭上,记者通过公诉人宣读的证言了解了事情经过。

  去年11月13日13时20分许,负责宿舍管理的老师王燕卿接到学生反映,有人逃课。王燕卿独自到女生宿舍查房。在一间宿舍里,她看到一张床上放着一个黑色的手机,因一时的贪念,她将手机拿走了。而她不知道这间宿舍的两张床下藏着三个逃课的女生,她们亲眼目睹了身穿蓝裤黑衣的王燕卿从床上拿走他人东西的一幕。而手机的主人王某就是这三名女生之一。

  王某在公安机关说:“我当时还以为老师怕我弄丢了贵重的东西,替我收起来呢。”下课后,王某找王燕卿要手机,可是王燕卿不承认有这回事儿,还让王某与保卫处联系。王某第二次向王燕卿提起手机的事情,王燕卿仍然矢口否认。王某遂当着王燕卿的面拨打了110。

  在派出所里,王燕卿终于承认手机是她拿走的。她说看到学生报警,就将手机扔进了学校的马桶里。“我就是看这手机挺好看的,一时起了贪念。”

  -庭审 感觉很丢人 否认有孩子

  走上被告席的王燕卿长相清秀,一条编成麻花的长辫子斜搭在肩上,看上去是个很会打扮的女孩。回答法官问题时,她的声音很轻,表情很温顺,“我认罪,我很后悔。我对不起我父母,也对不起我自己。我才知道,欲望是水,水可载舟,也能覆舟。” 根据起诉状,27岁的王燕卿来自甘肃省,有大专文化,而且已经有了幸福的小家庭。

  审理前,王燕卿的家属曾经向法官求情,她还有一个五岁的孩子需要照顾,希望法庭予以考虑。可是,当法官关切地问她:“你有孩子吧?应该多为孩子考虑……”没想到,王燕卿坚决地说:“没有!”令法官非常意外。

  庭审结束后,媒体记者走上前采访时,王燕卿一改温顺的态度,狠狠地说:“要是有媒体把我的事情报了出去,我就告你们!”记者向她说明,这是公开审理的法庭,媒体可以进行采访,而且法院已经将庭审过程进行了直播。王燕卿闻听此言,号啕大哭起来:“我不想让我的孩子知道这件事情……我已经知道错了。”公诉人和法警纷纷过来劝解。十分钟之后,王燕卿才恢复了平静。记者从法官处获知,王燕卿的孩子五岁,“她可能感觉丢人,不想让孩子受到影响,才会在法庭上否认有子女。”

  大兴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燕卿利用宿舍管理员的合法身份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认罪态度较好,积极交纳罚金并赔偿被害人损失,故依法从轻判处王燕卿有期徒刑6个月。 晨报记者 李婧

  记者手记

  心里的眼睛

  王燕卿的恸哭声冲击着每一个旁听人员的耳膜,令人心生怜悯。对于媒体的介入,她感到恐慌——年幼的孩子恐怕也要知道。她面对镜头的失态表现如果仅仅是因为对媒体的不满,那就太可惜了。

  可以看出,王燕卿是个很有自尊心的人,但她为了一台价值2500元的手机,竟然放弃了师道尊严,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其实,错误本可以不犯,除了床下躲着的逃学的孩子,别的地方、她自己的心里难道就没有一双审视的眼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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