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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女子因不满丈夫夜不归宿放火泄愤被判刑

发布日期: 2008-03-16  //www.110.com  
 因不满丈夫夜不归宿,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在其租住的房子里放火泄愤。今天上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刘某是浙江省台州市人,在杭州打工,租住在杭州江干区范家苑。

  2007年5月16日凌晨1点30分左右,虽然是深夜了,但是刘某的丈夫仍然没有回家。气愤至极的刘某竟然用打火机点燃衣柜里的一件衣服,并引燃房内的衣柜和电视机等物。她的这种行为导致该房间阳台和铝合金窗玻璃部分碎裂,火势不断向外蔓延,还危及了周边住户的安全。当时,因为害怕火势会危及房内其他人的安全,刘某劝其他房客快走,其他房客千方百计把刘某也拉离现场,才使得刘某没被大火烧死。群众报警后,消防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才灭了火。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刘某犯罪后能自动投案自首,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江干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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