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其他案件 >> 资讯正文

坐高铁买“两头票”恶意逃票117次

发布日期: 2019-07-12  //www.110.com  
    7月9日晚7点多,南京南站派出所民警例行检查,在正常进行开包检查时,意外查获一名男子申某竟然购了两张短途票,而其起点站为上海虹桥,终点站为南京南站。民警深入调查发现,该犯罪嫌疑人申某竟然从2018年1月至今,通过购买“两头票”的形式,恶意逃票乘车117次,涉及金额8000多元。目前,申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南京铁路警方予以刑事拘留。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莫静 颜劲宇

  心里有鬼 出站遇到民警,眼神暴露了自己

  当晚7点多,南京南站派出所民警在南京南站换乘大厅执勤时,发现一年轻男子出站时神色慌张,面对迎面而来的民警,眼神闪躲,形迹十分可疑。经验丰富的民警立即上前截住该男子,并对其进行盘问检查。

  经查,民警发现该男子姓申,当天从上海虹桥站乘车返回南京南站。然而,当民警在对其车票进行检查时,发现申某手里拿着一张D3042次上海虹桥至昆山南站的车票,而在他的包里却发现了另一张D3042次车票,竟然是由镇江至南京南站的。

  至此,申某涉嫌逃票已露出端倪。为印证民警的判断,在对申某进行检查时,并未发现他购买自昆山南站至镇江区段的车票,也没有任何补票凭证及付费凭据。在事实面前,申某不得不承认这次确实逃票了,并表示愿意认罚。

  民警追查 坐高铁竟然恶意逃票117次

  随后,民警依法传唤申某至民警值班室进行询问。在证据面前,申某坦白了为省钱采取购买“两头票”的方式乘坐高铁列车的事实。经核查,申某所逃票昆山南站至镇江这一区段涉及的金额为69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然而,民警发现申某使用这种方式逃票非常老到,似乎并非是第一次。

  因乘车实行实名制,根据相关线索,民警将申某乘车记录作进一步的梳理和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申某多次乘坐列车往返上海和南京之间。而从2018年1月至今,申某就通过这种购买“两头票”的方式,恶意逃票乘车117次,通过分段计算,申某逃票的涉案金额高达8000多元。

  据申某交待,他因工作原因,经常来往于上海、南京之间,为省钱,便想出了这个投机取巧的“好办法”,即多次采用购买“两头票”的方式进行逃票。因为同一身份证无法购买同一天同一趟车次的多张车票,所以申某就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两头票”中的进站票,再借用其他人身份证购买出站票,这样就完成了中间段的“空白期”,实现了逃票避费的目的。而当天铁路警方查获申某所持当日镇江至南京南站的车票,正是用其岳母的身份证购买的。

  逃票背后 他大学毕业月薪数万,贪小便宜栽了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有些人为贪图小利,就采用购买“两头票”的方式恶意逃票。而所谓的“两头票”,是指只买始发、终到两站的短途票,用于进出站,而中间较长的区段则采取逃票的方式违规乘坐长途列车。这种看似占了小便宜,实则因小失大的恶意逃票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

  民警称,该案中的申某,是一名大学毕业多年的男士,负责软件开发,往来上海和南京两地,月入数万元,收入不菲。然而,却为了区区8000多元的小利,竟然恶意逃票117次。而在逃票的区域段,申某不仅要担惊受怕,不时在车上蹭坐他人的座位,还要躲藏在厕所、假装倒水、吃东西等方式,以躲避列车工作人员不时的查票,实在是得不偿失。目前,申某因构成诈骗,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对此,南京铁路民警提醒旅客,乘坐火车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购票乘车,切勿因为贪小便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06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