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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多次讨要刑事损害赔偿无果在法院喝农药

发布日期: 2008-03-26  //www.110.com  

  本报讯 (记者 朱利辉)因儿子被杀后,法庭判决凶犯附带赔偿的30多万元难以执行到位,前日中午,高明区一名54岁老妇喝农药自杀。截至昨天记者发稿时,该老妇仍在昏迷之中,未脱离生命危险。

  事发:索赔无望厕所喝农药

  据知情人介绍,前日上午,该妇女和丈夫来到高明区法院执行局了解执行进展,法官向两人详细介绍了案情进展。11时15分许,该妇女借口“找洗手间”走出办公室,随后在附近一间厕所内喝下农药。其老公在外等候良久,发觉不妙后闯进厕所,发现其已经昏迷,一旁的饮料瓶里还有残留的农药。

  高明区人民医院一名医生介绍送到医院时该妇女已经深度昏迷,口吐白沫,心跳、呼吸都极其微弱。根据其临床表现及残留农药气味,初步断定,喝下的大量剧毒农药应为钾安膦。截至昨日,该妇女仍然深度昏迷。医生称,该病人还有生命危险,“没有2个星期是过不了危险期的”,而医疗费可能要20多万元。

  僵局:儿子被杀案犯没钱赔

  据了解,欲服毒轻生的老妇姓利,今年54岁,与老公谭某育有一子一女。2006年11月22日17时左右,利某的儿子谭某在荷城跃华路一麻将馆门前,因琐事与罗某清等5人发生争执,被5人围殴,后被罗某清持刀追砍数刀致死。事发后,主犯罗某清被判死缓,其余4名案犯均被判处8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同时判决5案犯连带赔偿谭某家属31万多元。2007年11月27日,该案由佛山中院移送高明法院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目前5名案犯全部在监狱服刑,但这些20多岁的年轻人可执行的财产“实在太少”。法官在向多家银行、房管所、车管所调查摸底后了解到,5人中仅两人在银行有存款,且总额仅为2200元,并无其他房产、车产等财产。随后,法官又多次向5人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其家庭情况,做案犯家属的思想工作,但没有进展,执行工作遂陷入僵局。

  进展:本周先划2200元执行款

  事发后,高明区法院当天向高明区政法委递交了情况报告。据该报告书称,当天上午约10时45分,利某夫妻来到该院执行局了解进展,约11时15分后,利某说要去洗手间走出办公室。10分钟后,谭某也在委托法官继续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后,结束谈话走出办公室。随后不久,谭某发现其老婆在厕所里喝农药自杀。

  目前,该法院已依法扣划了案犯的2200元存款,“准备在这个星期内将款项退回给受害者家属”。而针对“能否要求其被执行人家属承担赔偿”的提问,该院有关人士明确否定,“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些被执行人在案发时已年满18岁,应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其家属可以协助其进行赔偿,但法院不能强制要求其家属承担赔偿责任”。该院法官表示,将加强与被执行人家属沟通,争取早日圆满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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