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中医院一护士粗心之下,把一名妇女的堕胎药误输给另一名保胎的孕妇,产生医患纠纷。
一听“堕胎”,大惊失色昨天,接到患者家属的热线电话后,记者赴绥阳进行了采访。患者周忠义的丈夫崔祥冰告诉记者,他和妻子结婚1年多,于今年1月怀上了孩子,可怀孕不久妻子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流产。3月23日,他们到绥阳县中医院检查,妻子再次怀孕。因为有了一次流产史,在医生的建议下,周忠义当即入院保胎。
崔祥冰说,输液第3天,即3月25日上午,周忠义感觉腹胀不适,他遂将此情况向当班护士反映,护士说:“堕胎有这样的反应是正常的。”他大惊失色:“是保胎,不是堕胎啊。”该护士顿时脸色大变,快速跑到病房中止了输液。由此,护士输错药被发现。绥阳县中医院一位刘姓副院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护士输错药的情况属实。当天,该护士将另一名在该院堕胎的巴姓妇女的药误输给了周忠义。刘副院长表示,该院将对粗心护士进行严肃处理。
医院:如流产,承担全责
刘副院长说,调查表明,误输给周忠义的堕胎药只是消炎用的青霉素和帮助子宫收缩的子宫收缩素,因此,对患者身体本身及保胎来说危害不大。但此事医院存在过错,因此,院方愿意给患者1万元经济补偿,且患者周忠义目前仍在该院保胎的费用由医院全部承担。
但崔祥冰说,保胎药是保住生命,而堕胎药是扼杀生命,两种药的功效完全是两个极端,就算输错药没有造成妻子流产,但如果受堕胎药的副作用影响而生下一个不健康的孩子,他们夫妇会痛苦终生。因此,他要求流产。而院方仅赔偿1万元是不够的。
就在记者采访当天,周忠义出现流产症状。见此情形,刘副院长表示,如果周忠义流产,院方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