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深圳讯 (记者 黄学民)黑龙江籍男子薛毓华涉嫌诈骗两公司近300万元钱财后潜逃近18年,其间还诈骗一女子100万元钱财。昨天,薛毓华涉嫌诈骗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生意”往来
骗走两公司300万货款
今年49岁的薛毓华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检察机关指控:1989年11月6日到9日,薛毓华以珠海经济特区海宁工贸公司(简称海宁公司)的名义,分别同珠海两家公司签订了联营共18公斤铑粉的协议书
随后,薛毓华要求珠海两公司把货款先转入海宁公司,由海宁公司开出自带汇票,三方一起到武汉交款办理提货手续。珠海两公司遂将共计291万余元的货款转入海宁公司进出口部。
同年11月10日,薛毓华与黑龙江某医药公司原财务科科长姜某(另案处理)、珠海两公司有关负责人,准备前往武汉,薛毓华谎称姜某是“海宁公司财务科科长”,要求珠海两公司负责人将货款汇票交给“财务科长”姜某,由其携带汇票先行飞往武汉办手续。
两天后,薛毓华和两家公司负责人抵达武汉后,姜某将所谓的“提货证明”交给他们查看,谎称某物资供应站已收到汇款,让他们到金川提货。次日上午,薛毓华同姜某到银行将货款分两笔转出,将其中的148.5万元偿还其所欠黑龙江某医药公司的欠款,另外的142.596万元转到某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后薛毓华以到金川提货为由,将两公司负责人骗到西安后,薛毓华伺机溜回了深圳,提走上述存款后潜逃。
“高官”办证
诈骗一女100万费用
2004年夏天,薛毓华自称是“国家安全部的高级干部”,可以帮受害人女子张某办理赴香港香港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 src="//img1.qq.com/weather/pics/5619/5619723.gif" border=0>定居的单程证件,办证费用约为50万元到60万元。张某信以为真遂帮薛毓华联系了两个朋友,并将两人的办证资料和办证费用100万元分几次转交薛毓华。薛毓华收到钱后,随即更换手机号码失踪。
2007年6月4日,警方将薛毓华抓获归案。至此,薛毓华已经负案在逃近18年。
在昨天的庭上,薛毓华一开始表示认罪,但随后他又辩称说他没有诈骗两家珠海公司,而是要和对方做生意,后来也将全部款项通过别的公司交给警方了。自己也从来没称是“国家安全部的高级干部”,帮张某办证花了5万元,但剩下的95万元之所以没还给她,是因张某对他做了过分的事情,所以不愿还。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