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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骗取160吨棉花低价出售获刑10年

发布日期: 2008-04-03  //www.110.com  
本报讯(记者 金文兵 通讯员 安法) 武汉籍男子顾启祥伙同他人做“棉花生意”,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得160吨棉花,以低价卖掉后分赃。昨悉,顾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江岸区法院审理查明,顾启祥与同伙吴某、李某商议,于2006年9月成立了武汉银宏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宏公司”)。

  2006年10月12日,吴某化名“胡智明”,代表“银宏公司”与潜江市华棉公司签订了100吨的《棉花购销合同》,并约定单价为13000元/吨,货到10天内付款80%。6天后,华棉公司送来皮棉110.3吨,吴某在支付了20万元货款后,一直未按合同继续付款。

  半个月后,吴某以同样手法,以12700元/吨的高价骗得潜江另一厂家50吨皮棉,分文未付。

  随后,顾启祥等人以11700元/吨的低价,将这些棉花卖给应城一家纺织企业。顾启祥等人将180余万元货款瓜分。

  2007年9月,顾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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