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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著作被抄袭获赔3000元

发布日期: 2008-05-11  //www.110.com  

 北大教授商德文发现自己的著作被《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一书抄袭1.7万字,于是将该书的出版社及主编诉至法院。近日,朝阳法院认定该书侵权事实存在,判决出版社停止发行、致歉并赔偿3000元,主编则不承担侵权责任。

  北大经济学院教授商德文在起诉书中称,自己经过长期潜心研究,写成了《列宁经济思想发展史》,该书于1992年出版。然而2006年7月,东方出版中心出版了《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经典作家卷》一书,主编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程恩富。

  商德文看这册书时发现,该书的第二编——《列宁经济思想史》内容约为7万字,但其中多处抄袭自己的著作,共达17067字。为此,他诉至法院,要求东方出版中心和该书主编程恩富停止侵权,收回未销售的图书,销毁该书原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8万元。

  庭审中,程恩富表示,商德文提出的这部分内容,位于书中的第二编,是由上海经济金融学院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周肇光撰写的。因此,虽然自己是主编,但不应承担责任。东方出版中心则辩称,书稿的内容以及作者如何引用他人著作,出版社很难把握。

  诉讼中,该书第二编撰写者周肇光向朝阳法院出具说明,表示《列宁经济思想史》的内容是自己独立撰写的,但因为疏忽,没有完全详细注明出处。若因此构成侵权,责任应由他承担。

  最后,朝阳法院认定,《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经典作家卷》第二编《列宁经济思想史》中,约有1.6万字与《列宁经济思想发展史》相关内容基本一致。在一致的内容中,有的是整段照搬,有的是将一些段落内容重新组合,但只有一个地方加了注释提及出处。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经典作家卷》构成了对《列宁经济思想发展史》的集中性、整体性、段落性抄袭。东方出版中心疏于审查,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法院判决该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该书,赔礼道歉并赔偿商德文经济损失3000余元。程恩富尽管是主编,但不是第二编作者,不应对该部分的侵权承担责任。由于周肇光没有被起诉,法院没有追究其责任。

  昨天,商德文的代理律师表示,商教授因不满判决已提起上诉,但不便透露是否追加周肇光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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