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6岁的王洪伟是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乡的农民,早在1996年因涉嫌重大盗窃,被沈阳市东陵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4年刑满释放后回到了家乡。因与被害人韩雪(化名时年18岁)是邻居,便经常到韩雪的家里去坐一坐,按照街坊邻居的辈分,他管韩雪的父亲叫舅舅。2006年3月11日晚,韩雪的父亲请他来喝酒,韩雪在他们酒后收拾完桌子后,就上街去玩。平日垂涎韩雪美貌的王洪伟借着酒劲也随着韩雪出去了,当行至到自家门前时,王洪伟突然上前将韩雪拖到自家的仓房里,此时的小韩雪拼命的呼叫,身强力壮的色狼用棍棒将小韩雪打昏后,而后对韩雪施以奸淫。当他看到韩雪昏死过去后,感到自己又闯祸了,为了害怕再次进监狱,连夜跑到火车站,第二天逃到了吉林省延吉市开始了流浪生活。
可怜的韩雪醒来后已经是半夜了,回到家里时父母看到她混身是血,急忙问是怎么了,她将发生的情况向父母进行了诉说。而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当公安机关去抓捕王洪伟时,他早已登上了出逃的列车。韩雪住院治疗花去了近5000元钱,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韩雪的父亲痛心的说,是我引狼入室害了女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