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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擅卖境外报纸获刑2年半

发布日期: 2008-06-03  //www.110.com  
     报纸也犯法?日前,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判决非法销售境外报纸《苹果日报》、《东方日报》、《太阳报》的6名被告10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人民币1000~15000元不等的罚金。

  被告人温某光及其妻黄某英、帮工温某安自2006年开始非法从深圳市沙头角中英街将香港报纸《苹果日报》、《东方日报》、《太阳报》偷运出关,然后以约人民币0.9元/份的差价贩卖给市内多个报摊、报亭,累计贩卖境外报纸13076份。被告人黄某华及其丈夫钟某某、帮工叶某某以同样的方式累计贩卖香港报纸《苹果日报》、《东方日报》共10000余份。经深圳市出版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苹果日报》、《东方日报》、《太阳报》等三种报纸在内地均系非法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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