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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刑侦副队长开警车约情敌谈判 杀人后埋尸

发布日期: 2008-06-05  //www.110.com  
开着警车约了情敌“谈判”

  原平阳县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涉嫌故意杀人被起诉

   他曾经是一位执法者——温州平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可他却知法犯法——涉嫌在警车上故意杀人后埋尸。因为他有着多年刑侦办案经历,具有相当的反侦查能力,案发后,公安机关动用多种侦查手段,甚至搜山寻找尸体,均无果。

  随着越来越多的线索集中到他身上,案情明朗化了。检察机关认定,郑某因感情纠葛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人畸恋暗藏杀机

  认识郑某的人对他印象都不错,从大家的描述看,44岁的他是个文质彬彬、英俊、很有才气的男子。

  2006年下半年,郑某结识了韩某,两人都有家室,但还是频繁联系,越走越近。

  其实,早在2004年的时候,韩某已经有了一个情人王某。王某原来是平阳县国土资源局鳌江分局监察中队副队长。两人是同一家远程教育辅导班的同学。

  2006年下半年开始,韩某和王某的关系,变得时好时坏。

  2007年3月,王某发现了郑某与韩某之间的关系,并多次要求他们别再来往了。郑某与王某因此有了矛盾,而且不断恶化。

  刑侦队长涉嫌杀情敌

  接下来发生的事,很多人都没想到。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4月18日,郑某与王某相约,商量解决两人与韩某间的关系问题。

  当晚7时35分左右,郑某与女儿吃完粥回家,将一部手机关机,另一部手机设置成自动应答状态放在家中,随后开着警车到昆阳镇某咖啡厅包厢,与王某见面。

  两人没谈出一个结果,就决定一起到鳌江镇找韩某再商量。郑某借口酒后不能开车,将警车交给王某驾驶。

  晚上9时30分左右,坐在副驾驶座的郑某,乘王某不备,先用钝器敲打王某的头部,再用刀刺其左右胸,导致王某当场死亡。

  随后,郑某将王某尸体运到山路边,将他身上的衣服脱光后,埋在路边山坡上。之后,郑某将作案工具和衣物等物品进行了处理。

  第二天凌晨6时多,郑某才回到家中。

  死者家属索赔百万

  这边王某的一夜未归,让家里人担心不已。

  一天、两天、三天……在焦虑和恐慌中等待了8天后,王某的家属向当地警方报了案。

  一名认识郑某和王某的人说,王某家属报案后,警方之所以会将目光集中到郑某身上,还是因为他的两部手机。因为当晚,郑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另外,案件的重要线索,也在郑某驾驶的警车中发现。

  5月24日,郑某被刑拘。

  7月4日,在郑某的指认下,王某的尸体被挖了出来,此时距案发已有两个半月。

  目前,王某的家属已委托律师,向检察机关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请求追究郑某故意杀人罪刑事责任,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00多万元。

  温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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