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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未遂将受害人拖入河中溺死

发布日期: 2008-06-12  //www.110.com  
      济宁一男子樊某趁天黑驾车来到洸府河河堤,遇到刚下夜班的女子于某,便对其实施抢劫。受害人于某奋力反抗,樊某多处受伤后唯恐事情败露,遂将于某拖入河中将其溺死。济宁市中区警方仅用了36小时,就成功侦破了这起强奸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落入法网。

  5月26日凌晨,市中区公安分局观音阁派出所接群众报案,称22岁的女青年于某在25日晚9点半下班后一直未回家。接报案后,济宁市中区警方立即组织人员围绕现场查找,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在洸府河内打捞出于某的尸体,死者颈部有明显掐痕,系他杀。

  经调查,警方确定樊某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27日12时许,专案人员赶赴邹城市城区一平房内,将在此躲藏的犯罪嫌疑人樊某抓获。

  经审理查明,5月25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樊某骑摩托车窜至洸府河西河堤上,遇到下班回家的受害人于某,遂上前勒住于某的脖子将其从电动车上拽下,后又将其拖至河滩麦地里,欲实施强奸。受害人奋力反抗并将樊某脸部多处抓伤。樊某唯恐事情败露,遂将其拖至河中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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