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曾一度引起沪上广泛关注。记者今日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此新近做出一审判决,三人均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服刑期满后,她们都将被驱逐出境。
外籍女子巴雅等人,从电视、报纸上得知中国上海繁华,商场很多,便萌生盗窃歹念。从朋友处买来两只可屏蔽商场警报系统的特殊背包,结伙于去年九月来沪盗窃作案。她们在上海繁华路段的高档商场内,采用一人与营业员搭讪,转移视线,另两人协同盗窃后,乘营业员不注意,将盗窃物装入“屏蔽包”内带出商店的手法,两天内屡屡得手。
经法院审理查明,二00七年九月十五日、十六日,三名被告人至本市陆家嘴西路、淮海路等处的多家服饰专卖店内,窃得服饰等共计价值人民币七万余元的商品。
法院判决认为,三人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犯罪所得均已追缴等情节,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