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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绑架小学同学后给其注射毒品被判死刑

发布日期: 2008-06-14  //www.110.com  
为谋财将小学同学绑架,因是熟人怕日后“麻烦”便给其注射毒品致其死亡。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国彬、洪志辉、周世超绑架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首犯杨国彬死刑。

杨国彬绰号“阿牛”,广州市人。1997年4月18日因犯盗窃罪被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3年8月14日刑满释放。因犯绑架罪于2007年7月1日再次被拘留。洪志辉,1984年9月出生,汉族,广东省郁南县人。周世超,化名“周星星”,贵州省道真县人。

多次绑架人质勒索赎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4月18日,杨国彬伙同黄焕权、黄党生、黄国荣(均另案处理)等人将被害人李子龙绑架至白云区太和镇,向其家属勒索人民币70万元。其后,由于李子龙挣脱捆绑逃离,杨国彬等人没有收到赎金。

2007年5月19日,洪志辉伙同“阿宏”等人(均另案处理)也作案一次。几人以出售二手缝纫机为名,将被害人刘志华、刘伟绑架。匪徒将人质的财物搜刮一空后,打电话向他们的家属勒索赎金20万元,叫嚣“如果筹不到钱,就等着收尸吧”。刘志华的妻子千方百计只筹措到6万元赎金,绑匪收到赎金后,将人质释放。

洪志辉告诉杨国彬和周世超,他有小学同学叫宋剑锋,家里是搞房地产的,挺有钱。于是3人谋划绑架宋剑锋。2007年6月30日晚7时许,洪志辉打电话给宋剑锋,称介绍女仔给他认识。当宋剑锋进入“周星星”的出租屋后,昔日的好友突然发难,早已经埋伏在屋内的两名绑匪扑出来,一人箍住宋的脖子,另一人死死按住他的嘴巴。其后,3名绑匪用塑胶带绑紧宋的手脚、堵死嘴巴、蒙住他的眼睛。而后在洪志辉、周世超的协助下,杨国彬两次向宋剑锋注射毒品海洛因,促使宋剑锋昏迷。其后,洪志辉多次通过电话向人质家属勒索人民币50万元,并威胁撕票。

死者血中吗啡含量达致死量

2007年7月1日早上,洪志辉再次来到关押被害人的地点时,发现宋剑锋已经死亡。杨国彬用刀割了一大块胶纸盖住尸体后逃跑。后经鉴定,宋剑锋血中吗啡含量已达致死量,系注射吗啡中毒死亡。

洪志辉在落网后供述,宋剑锋及其家人都认得他,如果让宋活着离开势必会有麻烦,才想到给宋注射海洛因致使其死亡。

法院审理此案后,以绑架罪判处杨国彬死刑;洪志辉无期徒刑;周世超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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