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佛山警方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罪将朱某等3人刑事拘留,3人均对偷排含有剧毒物质废油的行为供认不讳。
6月13日下午5时多,东莞某运输有限公司车队长谭某安排司机朱某,带领徐某、向某两名工人,到佛山三水区某陶瓷厂运送废油回来处理。朱某等三人于傍晚6时多驾驶一辆油罐车赶往三水某陶瓷厂,将约10吨的废油装进油罐车。
晚上11时许,装车工作完成,他们驾驶油罐车离开三水,准备经南海官窑上高速公路。汽车到达官窑,朱某打电话给车队长,问他将这些废油运到什么地方。谭指示他们在半路找个没有庄稼没有鱼塘的空地“自行处理”。朱某等人于是驾驶车辆来到官窑凤岗蚁布村东面村口时,见到一大片荒地,而且夜深人静四周无人,就将废油排放到路边的荒地上。当他们卸下废油,正准备驾车逃离,却被及时赶来的民警抓获。原来,深夜偷卸废油事件曾于6月11日晚在官窑发生过,第二天群众发现报警,当地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民警和治安队员、义务护村队员日夜巡逻,因此当朱某等人偷卸废油时,被巡逻人员抓个正着。
经初步调查及采样化验后发现,倾倒的工业废水含较高浓度的剧毒物质酚,污染物超出国家环保标准2000多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