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庭审案例 >> 资讯正文

团伙专门在凌晨手持棍棒洗劫郊区单位

发布日期: 2008-06-17  //www.110.com  
        10余名窦姓河南来京人员专门在凌晨时分手持棍棒等凶器洗劫北京郊区一些单位,先后作案53起致2人死亡。2003年,该团伙覆灭,3名主犯被判处死刑。昨天,该团伙最后一名主要成员窦效峰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

今年45岁的窦效峰是河南郸城县人。1983年,窦效峰刚20岁时,就因盗窃财物被判处1年半有期徒刑。

昨天,检方指控,1999年1月至2001年2月,窦效峰伙同窦孝海(已判刑)等10人于深夜持木棍等凶器,先后8次进入学校、公司、食品厂,采用威胁、捆绑、殴打等手段抢劫、盗窃,并致一人死亡,两名教师重伤。此外,窦效峰伙同窦孝海、朱金顶(已判刑)等人盗窃4起,款物价值人民币3.8万余元。

其中一起则是:2000年12月7日3时许,在半壁店中心小学内,窦效峰伙同10余人手持棍棒等凶器闯入后,对5名工作人员实施殴打、捆绑,并将该校校办厂长马某殴打致死,然后抢走汽车、保险柜等财物。

昨天庭审时,窦效峰当庭对指控予以否认,表示自己从没参与抢劫犯罪,盗窃犯罪也只参加了两起。窦效峰表示,自己脾气暴躁、容易发火,得罪了很多人,此前涉案的窦孝海等人与他有矛盾,所以“瞎说我也去抢劫”。

检方则出具证据证实,窦效峰是窦家帮的一个主要成员。这个17人的特大抢劫团伙一般安排成员开着数辆农用三轮车进行随同作案。在翻墙而入控制值班人员后,他们大肆洗劫被害单位,就像是搬家一样。在大兴一副食品基地抢劫时,窦效峰等人将保险柜1个、电视机7台、影碟机1台、手表4块、照相机两架等财物洗劫后,还拉走了13头猪和一些衣物。2003年5月,该团伙3名主犯窦孝海、窦全祥、窦立功等伏法,其余团伙成员也均被判刑。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3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