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5岁的窦效峰是河南郸城县人。1983年,窦效峰刚20岁时,就因盗窃财物被判处1年半有期徒刑。
昨天,检方指控,1999年1月至2001年2月,窦效峰伙同窦孝海(已判刑)等10人于深夜持木棍等凶器,先后8次进入学校、公司、食品厂,采用威胁、捆绑、殴打等手段抢劫、盗窃,并致一人死亡,两名教师重伤。此外,窦效峰伙同窦孝海、朱金顶(已判刑)等人盗窃4起,款物价值人民币3.8万余元。
其中一起则是:2000年12月7日3时许,在半壁店中心小学内,窦效峰伙同10余人手持棍棒等凶器闯入后,对5名工作人员实施殴打、捆绑,并将该校校办厂长马某殴打致死,然后抢走汽车、保险柜等财物。
昨天庭审时,窦效峰当庭对指控予以否认,表示自己从没参与抢劫犯罪,盗窃犯罪也只参加了两起。窦效峰表示,自己脾气暴躁、容易发火,得罪了很多人,此前涉案的窦孝海等人与他有矛盾,所以“瞎说我也去抢劫”。
检方则出具证据证实,窦效峰是窦家帮的一个主要成员。这个17人的特大抢劫团伙一般安排成员开着数辆农用三轮车进行随同作案。在翻墙而入控制值班人员后,他们大肆洗劫被害单位,就像是搬家一样。在大兴一副食品基地抢劫时,窦效峰等人将保险柜1个、电视机7台、影碟机1台、手表4块、照相机两架等财物洗劫后,还拉走了13头猪和一些衣物。2003年5月,该团伙3名主犯窦孝海、窦全祥、窦立功等伏法,其余团伙成员也均被判刑。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