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阿拉善盟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2005年4月,程某在上海经人介绍,认识了阿拉善盟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陈某,得知陈某急于融资3000万用于公司扩大经营的情况后,在明知自己没有融资能力的情况下下,程某伙同周某某利用陈急于融资的心理,合谋诈骗陈的融资费用。
2005年5月,周某某与陈在阿拉善左旗签订了融资协议,商定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贷款融资。而后周某某与程某在深圳采取购买并伪造假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合伙诈走陈的前期融资费用32.5万元。为了骗取更多的钱,二人又于当年6月22日以承兑汇票贷不到款、要以开信用证为由再次骗走陈的60万元。
2007年6月14日,陈某在多次追讨未果后向警方报案。周某某与程某分别与2007年6月17日和28日被抓获。据了解,这是周某某因诈骗二次领罪,期间相隔不满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