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本报报道了一名18岁女青年酒后遭嫌疑人张某强奸一案,鼓西派出所对此案进行调查时,张某的好友林某竟用金钱诱导受害女子翻供。19日,林某因妨害作证被检察机关起诉。
3月26日,受害女子被强奸后向鼓西派出所报案,民警抓获张某,随后将其刑拘。事隔几日,受害女子来到鼓西派出所找到办案民警,吞吞吐吐地说自己并未被强奸,是自愿的。
民警在交谈的过程中,发现受害人很犹豫,且在和民警交谈过程中,受害人收到了很多短信。
民警查看了受害人的手机后,发现此事是一名林姓男子教唆的。此人自称已打通各路关系,只要受害人翻供就可得到5万元赔偿金。
原来,林某是张某的好友兼生意伙伴,张某被警方抓获后,林某通过各种关系找到受害人和其家属,希望通过金钱收买,让受害人翻供。开始受害人不同意,可是禁不住林某的劝说,终于答应翻供。
随后,民警对林某进行网上追逃。5月底,林某和一女子在福州一酒店开房时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