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其他案件 >> 资讯正文

香港已婚前警员与3名女童性交易并拍下过程

发布日期: 2008-07-05  //www.110.com  

  中新网7月4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曾获好市民奖的香港已婚前警员,租下套房作召妓之用,去年经淫媒介绍,先后与3名13至15岁女童作性交易,早前在区院认罪。法官指女童曾明言“等钱使”,斥被告以金钱腐化及蚕食她们的心智,判囚22个月。

  法官指现时任职汽车销售员的被告庞为家(45岁),自23岁起召妓,近年因汽车生意转差及欠下20万元债务而备受困扰,以召妓来舒缓压力。被告否认对女童有特殊的性兴趣。

  辩方求情时表示,涉案女童为金钱而“主动送上门”,不涉及设局诱骗或违反诚信。但法官指出,被告明知她们未成年,自己应该抵抗诱惑,却每次以500元报酬腐化女童的心智,令她们愿意与被告性交,是本案的加刑因素。

  法官续指出,被告摄录与女童性交的过程,又没有戴上避孕套,而且与女童年龄差距达30年,故把原本18个月的量刑起点加至27个月,认罪扣减后判囚22个月。

  控罪指出,被告于去年4月至10月在土瓜湾谭公道一单位内,分别7次与女童X(14岁)、Y(15岁)及Z(13岁)非法性交,并两次对X作猥亵行为。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727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